重庆市九龙坡区区属医院康复类设备集中采购采购合同履约结果公告

其他-验收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0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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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医院康复类设备集中采购采购合同履约结果公告
一、合同编号:****
二、合同名称:重****医院康复类设备集中采购采购合同
三、项目编号:****
四、项目名称:重****医院康复类设备集中采购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地 址:**坡区龙腾大道6号 联 系 方 式:黄晓莉(150****3715) 供应商(乙方):**** 地 址:****岸区米兰路17号盈迅天地2号楼2单元第3层1、2室 联 系 方 式:黄雪燕(182****0208)
六、合同主要信息
服务内容:建设医院所需康复设备14台 服务要求:1.投标人产品属于国家规定“三包”范围的,其产品质量保证不得低于“三包”的规定。 2.所涉及的所有软件(包含操作系统)无条件免费升级为最新版本。 3.为保证设备正常运行,投标产品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有所有必需的备件,并保证供应期不小于投标产品的使用年限(以投标产品的铭牌标识或说明书为准)。 4.中标人在设备装机后应出具原厂校验报告。 5.质保期内,免费提供原厂维修、定期保养服务,原厂维修、保养需提供证明材料,并免费更换一切在正常情况下损坏的零配件、及设备正常运行必备的消耗性材料(开展所有业务)。 6.质保期内,以上设备维修为立即响应,4小时内中标人应到达现场,24小时内解决问题,若在24小时内无法解决的,应在48小时内提供不低于设备档次的同品牌备用产品,并保证采购人正常使用。保证采购人所购设备年平均开机率≥95%(即设备年停机时间不得超过18天),且单次停机时间不超过48小时。设备年停机时间的计算方式:自中标人接到招标人通知(电话、传真等方式)之时起(不分节假日),在工作时间内(8:00-17:30)停机达8 h以上的,停机时间按1天计算。如中标人原因导致的损失,采购人有权要求中标人赔偿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7.保质期内,如果供方的产品技术升级,供应商应及时通知采购人,如采购人有相应要求,中标人和制造商应对采购人购买的产品进行升级服务。 服务期限:5年 服务地点:****
七、验收日期: 2026年1月12日
八、验收组成员:李小宏,徐弟芳,黄晓莉,赵成
九、验收意见:验收合格
十、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2个工作日。

十一、其他补充事宜:无
附件:
20万以下康复设备验收报告单资料.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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