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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医院康复类设备集中采购采购合同履约结果公告
一、合同编号:****
二、合同名称:重****医院康复类设备集中采购采购合同
三、项目编号:****
四、项目名称:重****医院康复类设备集中采购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地 址:**坡区龙腾大道6号 联 系 方 式:黄晓莉(150****3715) 供应商(乙方):**** 地 址:****岸区米兰路17号盈迅天地2号楼2单元第3层1、2室 联 系 方 式:黄雪燕(182****0208)
六、合同主要信息
服务内容:建设医院所需康复设备14台 服务要求:1.投标人产品属于国家规定“三包”范围的,其产品质量保证不得低于“三包”的规定。 2.所涉及的所有软件(包含操作系统)无条件免费升级为最新版本。 3.为保证设备正常运行,投标产品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有所有必需的备件,并保证供应期不小于投标产品的使用年限(以投标产品的铭牌标识或说明书为准)。 4.中标人在设备装机后应出具原厂校验报告。 5.质保期内,免费提供原厂维修、定期保养服务,原厂维修、保养需提供证明材料,并免费更换一切在正常情况下损坏的零配件、及设备正常运行必备的消耗性材料(开展所有业务)。 6.质保期内,以上设备维修为立即响应,4小时内中标人应到达现场,24小时内解决问题,若在24小时内无法解决的,应在48小时内提供不低于设备档次的同品牌备用产品,并保证采购人正常使用。保证采购人所购设备年平均开机率≥95%(即设备年停机时间不得超过18天),且单次停机时间不超过48小时。设备年停机时间的计算方式:自中标人接到招标人通知(电话、传真等方式)之时起(不分节假日),在工作时间内(8:00-17:30)停机达8 h以上的,停机时间按1天计算。如中标人原因导致的损失,采购人有权要求中标人赔偿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7.保质期内,如果供方的产品技术升级,供应商应及时通知采购人,如采购人有相应要求,中标人和制造商应对采购人购买的产品进行升级服务。 服务期限:5年 服务地点:****
附件:
20万以下康复设备验收报告单资料.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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