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区国有自然**(资产)管理情况报告
一、国有自然**资产基本情况
(一)国有土地**情况。2024年度**区国有土地255.79平方公里,其中:湿地11.99平方公里、耕地52.55平方公里、林地27.99平方公里、商业服务业用地10.94平方公里、工矿用地28.07平方公里、住宅用地29.15平方公里、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21.62平方公里、交通运输用地29.98平方公里、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34.37平方公里。
(二)森林**情况。**区林地总面积为81.6平方公里,蓄积81万立方米。**区国有林地面积37.8744平方公里,占林地总面积46.41%。
(三)湿地**情况。**区全口径湿地面积共53.1333平方公里,其中**沈北**国家湿地公园总面积5.7337平方公里,蒲**段省级重要湿地总面积2.961平方公里。**国家湿地及蒲**段省重要湿地均为人工河流湿地类型。
(四)矿产**情况。**区累积煤炭探明储量为10.4亿吨,煤质为褐煤,地热**极为丰富,地热水**总量约为23亿吨;东部山区有大量水泥用石灰岩,储量约为5234.86万吨,现已查明东部山区建筑用石蕴量500万立方米,约1350万吨。
二、国有自然**管理情况
(一)坚持规划引领,优化空间格局。1.全面推进区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完成规划成果编制并通****委员会业务会。初步确定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分区,严格保护与合理利用自然**。2.加强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完成**航空航天城及其基础设施控详规划编制,控规数据成果纳入一张蓝图数据库,实现控****政府部门间共享调用。3.有序推进黄家、**台等6个涉农街道的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进一步完善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加强规划统筹管理,有效引领城乡格局优化与品质提升。
(二)精准要素配置,强化**利用。1.加强项目用地保障。严格执行国土空间规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和用途管制要求,统筹配置用地指标。重点项目实行“挂图作战”,强化要素供给。2024年,获批农转用批次用地21宗,总面积170.3608公顷,新增用地总面积157.3035公顷,耕地总面积129.0003公顷;完成土地出让20宗,出让面积约110.86公顷,出让金额约5.4477亿元,土地出让宗数和面积均全市第二。2.强化自然**节约集约利用。开展2024年度土地节约集约利用评价,评价范围****开发区****经济开发区,收集整理相关经济、人口、土地、规划等数据,确保评价准确性。3.加力盘活存量和低效**。“一地一策”“一楼一案”处置批而未供土地、闲置土地和停缓建项目,100%完成全年闲置土地处置任务,消化批而未供102公顷,5个项目停缓建有序推进或取得实质性进展,存量**盘活成效显著。
(三)加强**保护,规范**管理。1.严格落实耕地保护。采取“长牙齿”的硬措施,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非粮化”。全区现有耕地66.8382万亩,高于耕地保有量任务指标1.8072万亩,核实处置更新后永久基本农田55.1670万亩,高出保护任务0.1215万亩。2.打好森林防火攻坚战。完善森防基础设施建设,修缮养护32公里防火路,补充12个智能监控系统,提升防控水平;同时通过物资保障、技能培训等途径,严防森林火灾,2024全年未发生火险火情。3.防治森林病虫害。2024年全区防治美国白蛾、杨干象等病虫害总面积3万亩,针对松材线虫病开展东部山区无人机飞防打药,飞防面积0.64万亩。
(四)推进生态修复,筑牢**基底。1.巩固森林**生态功能。全面推行林长制,实施国土绿化,2024年,完成退化林修复任务1200亩,持续增强森林涵养水源、水土保持等生态服务能力,筑牢区域发展的生态安全屏障。2.恢复治理废弃矿山。2024年,采取工程措施、自然恢复和转型利用等方式完成15处废弃矿山图斑,共530.15亩治理任务。
三、存在问题
(一)存量**盘活水平有待提升。受存量基数、市场环境、企业投资意愿等因素制约,闲置土地和批而未供处置难度大。
(二)林地**保护仍存薄弱环节。小开荒问题尚未彻底根治,问题反弹回潮的风险依然存在。
四、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加快推进空间规划编制。全面做好区、乡两级国土空间规划,持续完善“多规合一”的国土空间规划体系,构建规划“一张图”,不断优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
(二)科学实施土地**管理。坚持节约集约用地原则,从严把控新增用地,积极用好存量土地,强化土地要素保障,持续推动存量**高效盘活。
(三)持续开展生态保护修复。发挥林长制牵引作用,强化部门协同,联合开展打击违法行动,巩固林业生态建设成果。加强林草**资产管理与灾害防控,切实守护好“绿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