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轮渡路综合楼项目第三方检测中标候选人公示

发布时间: 2026年01月19日
摘要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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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截止时间
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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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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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市轮渡路综合楼项目第三方检测

项目编号

****

标段名称

**市轮渡路综合楼项目第三方检测

标段编号

****01

招标人

名称

****

地址

**省******广场A1座4楼

联系人及电话

茆工 0553-****299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

****

地址

******广场A2座10楼1032

联系人及电话

郭洁 、宋姗姗 139****4891、180****3336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开标时间

2026年01月16日

第一中标

候选人

单位名称

****

投标报价(%)

30.05

服务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沉降观测完成(施工工期680个日历天,各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后沉降观测2年)。

主要标的信息

名称:**市轮渡路综合楼项目第三方检测

服务范围:本项目位于**市**区轮渡路与**路交叉口,****医院、****留守处、东侧为**翠竹园小区西侧为长江大堤。项目占地面积7457.67平方米,总建筑面积42298.37平方米(其中地下建筑面积10360.01 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为31938.36平方米)。

服务要求: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按相关规范标准,开展**市轮渡路综合楼项目第三方检测。

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沉降观测完成(施工工期680个日历天,各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后沉降观测2年)。

服务标准: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符合国家、地方、行业相关规范、规定,以及行政主管部门要求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投标人业绩:1、科大硅谷高新孵化园一期项目检测;2、科大硅谷高新孵化园二期项目检测。

第二中标

候选人

单位名称

**省建控建设****公司

投标报价(%)

46.4

服务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沉降观测完成(施工工 期680个日历天,各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后沉降观测2年)。

主要标的信息

名称:**市轮渡路综合楼项目第三方检测

服务范围:本项目位于**市**区轮渡路与**路交叉口,****医院、****留守处、东侧为**翠竹园小区西侧为长江大堤。项目占地面积7457.67平方米,总建筑面积42298.37平方米(其中地下建筑面积10360.01 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为31938.36平方米)。

服务要求: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按相关规范标准,开展**市轮渡路综合楼项目第三方检测。

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沉降观测完成(施工工期680个日历天,各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后沉降观测2年)。

服务标准: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符合国家、地方、行业相关规范、规定,以及行政主管部门要求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投标人业绩:1、**区新能源汽车核心件产业园;2、****基地项目一期。

第三中标

候选人

单位名称

****集团****公司

投标报价(%)

41.2

服务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沉降观测完成(施工工 期680个日历天,各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后沉降观测2年)。

主要标的信息

名称:**市轮渡路综合楼项目第三方检测

服务范围:本项目位于**市**区轮渡路与**路交叉口,****医院、****留守处、东侧为**翠竹园小区西侧为长江大堤。项目占地面积7457.67平方米,总建筑面积42298.37平方米(其中地下建筑面积10360.01 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为31938.36平方米)。

服务要求: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按相关规范标准,开展**市轮渡路综合楼项目第三方检测。

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沉降观测完成(施工工期680个日历天,各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后沉降观测2年)。

服务标准: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符合国家、地方、行业相关规范、规定,以及行政主管部门要求 。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投标人业绩:1、****12GWH动力电池项目工程检测;2、精****研发中心项目。

评标被否决单位及原因

公示时间

公示发布次日起3日

其他招标文件规定的公示项

/

提示

1、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在线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网址:http://whsggzy.****.cn),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同上。

2、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向招标监督管理机构提出投诉,联系电话:0553-****107。

3、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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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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