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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0000MB0U2937X8 | 建设单位法人:官卡利 |
| 张赵远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自治区**市**区 |
| ****市罗布林卡路4****宾馆3号楼 |
| 川藏公路G318线提质改造工程玉普乡至**段 | 项目代码:**** |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130-等级公路(不含维护;不含生命救援、应急保通工程以及国防交通保障项目;不含改扩建四级公路)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E4812-E4812-公路工程建筑 |
| 建设地点: | **自治区**市**县 |
| 经度:96.26563,95.7859 纬度: 29.62698,29.82448 | ****机关:****环境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3-06-28 |
| 林环审〔2023〕45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无 |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8037.0826 |
| 167 | 运营单位名称:**** |
| ****0000MB0U2937X8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核工业**0研究所 |
| 121********204824K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 ****0191MA6T173J37 | 竣工时间:2024-08-14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5-12-16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01-13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gongshi.****.com/ |
| 改扩建 | 实际建设情况:改扩建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本项目维持原有公路的三级技术指标,起止桩号为K3879+420~K3940+817.224,路线长61.384km,对玉普至松宗段进行提质改造,按原有道路三级公路标准**K3921+820~K3922+700段,共设置7处观景平台+停车点(停车点与观景平台合建),设置4处路侧停车点。每处停车点均设置公厕,并配备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 | 实际建设情况:本项目维持原有公路的三级技术指标,起止桩号为K3879+420~K3940+817.224,路线长61.384km,对玉普至松宗段进行提质改造,按原有道路三级公路标准**K3921+820~K3922+700段,共设置7处观景平台+停车点(停车点与观景平台合建),设置4处路侧停车点。除K3887+880.000观景台+停车点处取消了公共厕所及配套污水处理设备的修建外,其余每处停车点均设置公厕,并配备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 |
| K3887+880.000观景台+停车点处紧邻川藏公路“相约3888广场”,该广场已配套公共厕所,因此,K3887+880.000观景台+停车点处取消了公共厕所及配套污水处理设备的修建。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 | 实际建设情况:/ |
| /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水污染防治:施工期生产废水经沉淀池、隔油池处理后,全部回用于施工环节或洒水降尘环节,不外排;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防渗旱厕收集后定期清掏外运,不外排。运营期公厕污水经收集后进入化粪池初级处理后排入场区埋地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处理达标后回用于场区清洗、绿化。 (2)大气污染防治:施工期采取施工洒水、设置防护围墙、工地出入车辆冲洗、选用优质设各、及时清运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等措施减少大气污染物的产生。同时应设置卫生防护距离,合理布置厂区功能,严格控制运输时间,封闭运输、遮盖现场物料防止粉尘飞扬和材料、产品洒落。 (3)环境噪声污染防治:采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设施工机械,安排施工时间,围档施工等方法,最大程度降低环境噪声对周边正常生活影响。禁止夜间施工,确保施工噪声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的相应标准,防止噪声扰民。运营期在噪声敏感路段设置禁鸣标志,并开展噪声监测工作。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按照“**化、减量化、无害化”原则,可**化利用的充分利用,减少固体废物产生。不能回收利用的建筑垃圾运至相关单位指定堆放点统一处置;施工期生活垃圾经垃圾桶分类收集后运至生活垃圾收集点统一处置。运营期观景平台、停车点垃圾经分类收集后,定期运****填埋场处置;汽车漏油事故产生的油污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并交由相关资质单位进行处置。 (5)生态恢复工作:建设单位应严格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有关环保措施执行情况,做好施工期、运营期环境保护管理,配各环保管理机构和人员,严格施工范围,禁止超范围施工。施工结束后应及时对临时占地、临时设施进行平整恢复,进行植被的恢复、再造,做好景观绿化工作,最大程度降低项目建设对区域生态环境和景观的不利影响。 | 实际建设情况:(1)水污染防治:施工期生产废水已经沉淀池、隔油池处理后,全部回用于施工环节或洒水降尘环节,未外排,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项目部设置的防渗旱厕收集后定期清掏外运至周边草地施肥,未外排;运营期观景台和停车点的公厕均配备了化粪池和处理规模为4.8m3/d的埋地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厕所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后排入场区埋地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处理后用于站区绿化施肥等。 (2)大气污染防治:施工期对施工场地采取了施工洒水、彩钢板围挡、工地出入车辆冲洗、选用优质设各、及时清运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等措施减少大气污染物的产生。同时拌合站远离居民区设置,通过合理布置厂区功能,严格控制运输时间,封闭运输、遮盖现场物料等措施防止粉尘飞扬和材料、产品洒落。 (3)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施工期采用了低噪声设备,通过合理布设施工机械,安排施工时间,围档施工等方法,最大程度降低了施工噪声对周边居民正常生活影响,夜间未进行施工活动,施工噪声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的相应标准,施工期无噪声扰民投诉;运营期在噪声敏感路段设置了禁鸣标志,本次竣工环保验收开展了噪声监测工作,后续运行过程中应定期开展噪声监测工作,并将监测报告上报生态环境主管部门。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施工期建筑垃圾分类收集,能回收利用(废钢筋等)均已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运至主管部门指定的堆放场堆放,施工期生活垃圾经垃圾桶分类收集后运****填埋场处置;运营期项目所有观景平台、停车点均设置垃圾桶对生活垃圾进行收集,收集好的生活垃圾运至本项目垃圾房暂存,最后运****填埋场处置,项目竣工后运行至今尚无汽车漏油事故发生,后续运行过程中若发生汽车漏油事故,应将产生的油污暂存在垃圾房的危废暂存间,交由资质单位处置。 (5)生态恢复工作: 工程施工划定了施工范围,未越界施工破坏占地范围外植被。本项目项目部****村委会使用,弃土场和拌合站因G318线提质改造灾害影响点整治工程项目施工沿用,其临建拆除和场地恢复转由G318线提质改造灾害影响点整治工程项目负责(详见附件9 关于拌合站和弃土场验收的情况说明),并纳入G318线提质改造灾害影响点整治工程竣工环保验收范围,目前G318线提质改造灾害影响点整治工程已在使用完毕后拆除了临建设施,对场地进行了植树、撒播草籽等生态恢复措施,但生态恢复效果尚未完全显现,后续需加强恢复植被的养护和补种工作。 |
| 1、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弃土场在使用前,应剥离表土或草皮,并做好苫盖养护措施或定期进行洒水等养护工作,待施工结束后用于对弃土场进行平整恢复。 措施未落实原因及整改要求: ①弃土场占地为河滩地,植被覆盖率较低,约5%左右,且地表以较大粒径的卵石、砂砾石为主,无表土剥离条件,因此弃土场使用前未剥离表土。 ②本项目弃土场因G318线提质改造灾害影响点整治工程项目施工沿用,其场地恢复转由G318线提质改造灾害影响点整治工程项目负责(详见附件9 关于拌合站和弃土场验收的情况说明),并纳入G318线提质改造灾害影响点整治工程竣工环保验收范围,目前G318线提质改造灾害影响点整治工程已在使用完毕后对场地进行了植树、撒播草籽等生态恢复措施,但生态恢复效果尚未完全显现,后续需加强恢复植被的养护和补种工作。 ③综上所述,本项未落实措施无需采取整改措施。 2、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施工便道在施工期结束后,应将铺设料石土方先行去除,恢复原有的基础地面,恢复植被。 措施未落实原因及整改要求: 实际设置的施工便道主要用于连接主线与弃土场、拌合站,弃土场和拌合站因G318线提质改造灾害影响点整治工程项目施工沿用,其配套的施工便道由G318线提质改造灾害影响点整治工程项目负责恢复,目前G318线提质改造灾害影响点整治工程已在使用完毕后对场地进行了植树、撒播草籽等生态恢复措施,但生态恢复效果尚未完全显现,后续需加强恢复植被的养护和补种工作。因此,本项未落实措施无需采取整改措施。 3、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拌合站施工前,应对场区有植被覆盖层进行表土剥离,堆放至专门区域保护,施工结束后回填。 措施未落实原因及整改要求: 拌合站占地为河滩地,植被覆盖率较低,约5%左右,且地表以较大粒径的卵石、砂砾石为主,无表土剥离条件。因此,本项未落实措施无需采取整改措施。 4、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拌合站在施工结束后,拆除临建,铲除硬化,进行场地清理、平整并覆盖表土,恢复植被。 措施未落实原因及整改要求: 拌合站因G318线提质改造灾害影响点整治工程项目施工沿用,其临建拆除和场地恢复转由G318线提质改造灾害影响点整治工程项目负责(详见附件9 关于拌合站和弃土场验收的情况说明),并纳入G318线提质改造灾害影响点整治工程竣工环保验收范围,目前G318线提质改造灾害影响点整治工程已在使用完毕后拆除了临建设施,对场地进行了植树、撒播草籽等生态恢复措施,但生态恢复效果尚未完全显现,后续需加强恢复植被的养护和补种工作。因此,本项未落实措施无需采取整改措施。 5、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项目部在施工结束后,拆除临建,铲除硬化,进行场地清理、平整并覆盖表土,恢复植被。 措施未落实原因及整改要求: 项目部实际为租用格尼村民房,使****村委会使用。因此,本项未落实措施无需采取整改措施。 6、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公路运营期间运营管理单位应对区域的地方道路统一制定切实可行的风险事故应急预案,并向当地生态环境部门进行备案,同时与**、消防等部门建立应急联动机制,并加强日常风险事故应急演练工作,通过加强运输车辆管理,将污染影响降到最低,积极联系并处理相关事宜,把事故发生后对环境的危害降低到最小程度。 措施未落实原因及整改要求: 运营单位尚未对项目区段道路统一制定风险事故应急预案,待应急预案编制完成后再向当地生态环境部门进行备案,同时与**、消防等部门建立应急联动机制,并加强日常风险事故应急演练工作,通过加强运输车辆管理,将污染影响降到最低,积极联系并处理相关事宜,把事故发生后对环境的危害降低到最小程度。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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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埋地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 | 运营期各停车点生活污水处理后回用,不外排 | 埋地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 | 未监测 |
| 1 | 运营期观景平台、停车点垃圾经分类收集后,定期运****填埋场处置;汽车漏油事故产生的油污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并交由相关资质单位进行处置。 | 运营期项目所有观景平台、停车点均设置垃圾桶对生活垃圾进行收集,收集好的生活垃圾运至本项目垃圾房暂存,最后运****填埋场处置,项目竣工后运行至今尚无汽车漏油事故发生,后续运行过程中若发生汽车漏油事故,应将产生的油污暂存在垃圾房的危废暂存间,交由资质单位处置。 |
| 1 | 施工结束后应及时对临时占地、临时设施进行平整恢复,进行植被的恢复、再造,做好景观绿化工作,最大程度降低项目建设对区域生态环境和景观的不利影响。 | 本项目项目部****村委会使用,弃土场和拌合站因G318线提质改造灾害影响点整治工程项目施工沿用,其临建拆除和场地恢复转由G318线提质改造灾害影响点整治工程项目负责(详见附件9 关于拌合站和弃土场验收的情况说明),并纳入G318线提质改造灾害影响点整治工程竣工环保验收范围,目前G318线提质改造灾害影响点整治工程已在使用完毕后拆除了临建设施,对场地进行了植树、撒播草籽等生态恢复措施,但生态恢复效果尚未完全显现,后续需加强恢复植被的养护和补种工作。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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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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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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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施工结束后应及时对临时占地、临时设施进行平整恢复,进行植被的恢复、再造,做好景观绿化工作,最大程度降低项目建设对区域生态环境和景观的不利影响。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本项目项目部****村委会使用,弃土场和拌合站因G318线提质改造灾害影响点整治工程项目施工沿用,其临建拆除和场地恢复转由G318线提质改造灾害影响点整治工程项目负责(详见附件9 关于拌合站和弃土场验收的情况说明),并纳入G318线提质改造灾害影响点整治工程竣工环保验收范围,目前G318线提质改造灾害影响点整治工程已在使用完毕后拆除了临建设施,对场地进行了植树、撒播草籽等生态恢复措施,但生态恢复效果尚未完全显现,后续需加强恢复植被的养护和补种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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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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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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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