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部《关于发布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相关要求,现****集团****煤矿煤矸石填沟造地项目封场验收调查报告内容(包含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专家意见)公示如下: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省**市**县南陈乡关家**侧约1.0km处
建设规模:本工程于2021年1月开始填埋,于2023年12月封场闭库,不再接纳煤矸石。场地内建设有排水边沟(场地周边)、马道排水渠、植物护坡、拦挡坝、消力池等设施。目前,场内已形成7个马道,已完成了覆土、绿化,护坡和排水设施也已完善,顶部平台已恢复为灌木林地,面积约4.5hm2,主要用于油松;马道、边坡护坡实际占地面积为1.92hm2,种植连翘、紫穗槐和披碱草;其他工程(排水边沟、田间道路等)占地面积约0.48hm2。
建设内容:建设项目主要内容包括场地支护结构(护坡、马道)、排水系统(排水边沟、马道排水渠)、运输道路及土地复垦项目。煤矸石综合利用项目建设内容包括场外和场内两部分,场外主要为道路工程,场内为利用煤矸石填沟造地工程。场内工程分为排矸前和填平后两个阶段。排矸前建设内容包括场地清理、场地夯实、入场道路平整、排水边沟、马道排水渠等,填平后建设内容主要是覆土达到造地复垦标准、修建截排水设施、护坡等,最终恢复为林地。
本工程于2021年1月开始填埋,于2023年12月封场闭库,不再接纳煤矸石。本项目从立项备案到调试过程,均未发生环境投诉情况。
本次验收调查范围为利用煤矸石填沟造地工程顶部平台和边坡马道生态恢复措施、马道横向排水渠、覆盖用土来源,以及封场后,运矸道路、洗车平台、管理站等临时占地工程的生态恢复情况。
公示内容: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现场检查意见
公示时间:自2026年1月19日至2026年2月14日(20个工作日)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白科长 155****5373
备注:公示期间,对上述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需署真实姓名,单位需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