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市雨水管断头改造工程二期独立项检测 | 项目招标编号 | **** | |||
| 招标人 | **** | ||||
| 建设单位 | **** | ||||
| 招标类别 | 委托招标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 招标代理机构 | **** | ||||
| 结构类型及规模 | 以更新改造为目的,打通瓶颈堵点、实现互联互通,包含改造屯里北路、站南八路、九五大道、长堽路三里、公曹路、振邦路、同乐大道与智和路路口、鹏飞路、仙葫大道等道路的雨水管断头点,解决管道断头、排水能力不足的问题。** d800~d1650 雨水管约 2302 米、d300 雨水连接管约 215 米,采用Ⅱ—Ⅲ级钢筋混凝土管材,配套**检查井、雨水篦子等设施。 | ||||
| 开标时间 | 2026年1月16日 | 开标地点 | ****交易中心 |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6年1月19日 | 公示截止时间 | 2026年1月22日 | ||
| 中标候选人情况 | 第一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 | ||
| 单位资质范围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
| 投标总价 | 报价:139984.60;单位:元 | ||||
| 检测服务期 | 466日历天 | 服务质量要求 | |||
| 项目负责人 | 姓名:朱亮;(检测资格岗位电子证书编号:****271471;身份证号:432522********6998) |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 | 业绩:1、坛瑶街(和江路-****服务区21号路)独立项检测;2、**市邕江上游二期引水和****泵站常规项检测工程;3、景九路(景二路—景六路)独立项检测;4、****市**生态水系修复工程 CZ2: 滨水绿带修复工程和共享空间建设工程一一那渠河、水口湖、佛子湖、龙腾**、兰怀湖、骆越湖。 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100分 | ||||
| 第二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品新工程****公司 | |||
| 单位资质范围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
| 投标总价 | 报价:135949.11;单位:元 | ||||
| 检测服务期 | 466日历天 | 服务质量要求 | 工程检测质量按国家、省、市现行规范、标准和委托单位要求的检测内容、完成时间进行检测,严格按《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规定执行,对招标人委托的检测项目进行客观公正检测,做到检测数据完整、准确、真实、清楚标准。 | ||
| 项目负责人 | 姓名:宋立峰;(检测资格岗位电子证书编号:****002293;身份证号:410183********3813) |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 | 业绩:1、**东部产业**智慧产业园及配套基础设施工程-张村至六景公路改市政道路工程(南玉铁路-金花小镇)检测;2、**县龙头大道项目检测试验服务;3、**9号路上跨高速工程独立项检测;4、**2号路(1号路-22号路)K2+300~K4+700独立项检测。 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100分 | ||||
| 第三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
| 单位资质范围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
| 投标总价 | 报价:139867.00;单位:元 | ||||
| 检测服务期 | 466日历天 | 服务质量要求 | 工程检测质量按国家、省、市现行规范、标准和委托单位要求的检测内容、完成时间进行检测,严格按《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规定执行,对招标人委托的检测项目进行客观公正检测,做到检测数据完整、准确、真实、清楚标准。 | ||
| 项目负责人 | 姓名:谢健波;(检测资格岗位电子证书编号:****002799;身份证号:450803********6317) |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 | 业绩:1、牛湾岛大桥(五合大道-顺江路) K0+627.953 K1+600 见证取样、常规检测;2、金桥供水加压站配套管线工程;3、****示范区电子信息产业园及配套基础设施工程-44号路(七彩路-8号路)见证取样和扣除独立检测项外的专项检测;4、**吴圩国际机场T3航站区及配套设施建设工程-市政综合工程第三方检测。 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100分 | ||||
| 被否决投标或不合格的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及依据 | 无 | ||||
| 其他公示内容(如有) | 无 | ||||
| 公示媒介 | 本次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om、**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btb.****.cn:9000/、**公共**交易平台(**﹒**)http://ggzy.****.cn/nnggzy/)发布。 | ||||
| 异议和投诉 | 1. 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 2. 若招标人拒不答复或认为招标人答复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或认为权益受到侵害的,请在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逾期不予受理; 3. 若招标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开始日起10日内直接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 | ||||
| 异议受理部门 | **** |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 陆梓民、0771-****151 | ||
| 投诉受理部门 | ****建设局 | 投诉受理电话 | 0771-****031 | ||
附件:中标候选人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