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 发布机构: | |
| 成文日期: | 2026-01-19 | 有效性: | 有效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拟批准公示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年产50万吨醋酸甲/乙酯节能扩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反馈我局环评科。
电话:0370-****775
通讯地址:****园区**路东段1****中心(4760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措施 | 公众 参与 |
| 1 | ****年产50万吨醋酸甲/乙酯节能扩产项目 | ****开发区化工园区龙宇大道88号****现有厂区内 | **** | ******公司 | ****投资18000万元,利用现有厂区闲置用地建设年产50万吨醋酸甲/乙酯节能扩产项目。项目建设性质属于扩建,主要建设内容:主要建设内容为扩建1条年产25万吨醋酸乙酯生产线,主要设备为合成塔、萃取塔、精制塔、脱轻塔、脱重塔、乙醇回收塔等。 |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运营期产生废气主要为醋酸乙酯生产线工艺废气、各储罐呼吸废气、产品装载过程中产生的有机废气、灌装站内灌装时产生少量有机废气、危废暂存间废气、甲****处理站在运行过程中将产生少量的恶臭气体和有机废气等。工艺废气、罐区呼吸气与有机液体装载废气收集进入厂区废气焚烧炉处置后经50米排气筒(DA001)排放;灌装站废气负压收集经“碱洗+水洗+除雾器+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20米高排气筒(DA002)排放;危废暂存间有机废气负压收集进入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15米高排气筒(DA003)排放;甲类仓库有机废气负压收集进入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15米高排气筒(DA004)排放;污水处理站废气负压收集进入“碱洗+水洗+生物除臭+除雾器+活性炭吸附”处置后经20米排气筒(DA007)排放。经治理后各废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含2024年修改单)、《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和《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4年修订版)》中的有机化工绩效分级指标A级的要求。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包括工艺废水、装置区地面清洗废水、循环冷却塔排污水、除盐水制备浓水及生活污水。工艺废水、装置区地面清洗废水及生活污水进入厂区2#污水处理站处理,处理工艺为“厌氧生物处理+好氧生物处理+深度处理+臭氧处理”,污水处理站中水与经过高效沉淀预处理后的循环冷却塔排污水进入脱盐装置处理,处理工艺为“多介质过滤器+超滤+RO膜反渗透”,脱盐水满足《工业循环冷却水处理设计规范》(GB/T50050-2017)要求用于循环冷却水补水,浓水进入现有除氟装置,采用“混凝+絮凝+沉淀+过滤”工艺处理后经厂区总排口排放,厂区总排口废水满足《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含2024年修改单)、《化工行业水污染物间接排放标准》(DB41/1135-2016)的要求****开发区****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后****开发区****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项目采取减振基础、加装隔声罩、车间隔声等措施,项目运营期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的3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防治措施:项目****处理站生化污泥脱水后与高效沉淀池及除氟装置污****公司综合利用;危险废物主要为废催化剂、化学沉淀污泥、废活性炭、废机油,在危废贮存间暂存后,交有资质的单位处置;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处置。一般固体废物的贮存、处置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危险废物临时贮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 | 建设单位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要求进行了公众参与,企业出具承诺保证公众参与内容的真实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