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津县海河大街与董沙路东北夹角地块土壤污染调查项目

审批
山东-德州-宁津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1月19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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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海河大街与董沙路东北夹角地块土壤污染调查项目
发布单位:**地****公司 开始公示时间:2026-01-19 13:47
项目名称 **县海河大街与董沙路东北夹角地块土壤污染调查项目
公示单位 **地****公司
地块基本信息 公示类别 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调查第一阶段(书面调查) 现状用地类型 二类用地
公示时长 15天 公示时间 2026-01-19 13:47 至 2026-02-03 13:47
行政区划 **省-**市-**县 地块面积(m2) 785.00
地块规划用途 体育场馆用地 地块详细地址 **县海河大街与董沙路东北夹角
经度 116.779642 纬度 37.635589
报告编制信息 调查起止时间 2026-01-13 至 2026-01-17
报告编制单位名称
**地****公司 单位联系人 张玲 单位联系电话 152****8311
土壤是否超标 土壤超标污染物的名称
地下水是否超标 地下水超标污染物的名称
公示授权信息 信息反馈联系人 张玲 信息反馈联系人电话 152****8311
土地使用权人信息
土地使用权人类型 政府 土地使用权人 ****
土地使用权人联系人 李智强 土地使用权人联系电话 186****4990
土地使用权人详细地址 **省**市**县
报告主要结论


1、调查地块一直为水塘,历史上不存在任何工矿企业,没有有害物质的集中储存、使

用和处置场所,不存在罐槽等地下设施,历史上也未发生过土壤和地下水污染事故,不会

对地块内土壤、地下水环境产生不利影响。

2、地块周边 1km 范围内,未存在过大型污染性企业,地块周边主要为居民区,不存

在确定的、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污染源,认为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场地不属于污染

地块。

3、地块内各点位快筛检测结果与对照点相比,地块内各点位重金属及 VOCs 含量均与

对照点相似,调查地块为未污染地块。

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约HJ25.1-2019)中的工作程序,地块的土

壤污染状况调查活动可以结束,不需开展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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