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我县地方特色产业保险市场秩序,提升保险服务质效,保障参保主体合法权益,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促进茶叶、设施渔业、中药材、蜂蜜等地方特色产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省农业农村厅 省林业局 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机构遴选工作的通知》(鄂农函〔2023〕307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遴选**县地方特色产业保险承保单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县地方特色产业保险承保单位遴选项目
(二)遴选主体:**县地方特色产业保险承保机构遴选工作组
(三)服务期限:原则上为1年,自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止。
****服务区域:**县行政区域内所有乡镇及特色产业集中片区。
二、遴选内容
(一)保险品种:县级财政给予保费补贴的茶叶、设施渔业、中药材、蜂蜜等相关地方特色产业保险产品。
(二)遴选数量:本次遴选确定单个险种的承保机构不超过3家。
三、参选机构资格条件
****公司县分支机构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公司必须在**保险监管部门公布的符合农业保险业****公司目录范围内。
2.具有完善的农业保险大灾风险分散机制。
3.具有完善的基层服务网络,能够覆盖**县各乡镇。
4.信息化建设满足业务管理要求,能够按要求与中国农****公司(中国农再)约定分保业务信息系统及**农业保险综合管理平台系统实现对接。
5.****公司已与中国农再签署当期有效的《政策性农业保险再保险标准协议》。
6.对于在财金〔2020〕128号文件印发后开业的承保机构,总公司开业时间需在5年以上(含);存在重组、更名或新设主体依法受让相关业务的,可以原主体开业时间为准。
四、评审办法
本次遴选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委员会将对通过资格预审的参选机构进行百分制评分,按得分高低排序确定候选名单。
主要评审指标及权重如下:
(一)服务能力(30分):包括机构设置、人员配置、车辆配置、农险数据上传规范性和完整性。
(二)服务业绩(30分):包括理赔足额程度、理赔及时性、经营纳税情况。
(三)合规经营及风险管控能力(30分):包括综合费用率、监管检查及处罚记录、偿付能力充足率、大灾准备金、管理制度、政策宣传情况。
(四)服务满意度评价(10分):包括乡镇满意度、参保主体满意度。
五、报名及遴选程序
(一)发布公告:****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及相关政务媒体发布,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自发布之日起计算)。
(二)报名时间及方式:请有意向的参选机构于公告期内,按照公告要求准备报名材料,并于2026年1月23日17****农业农村局。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材料恕不接受。
(三)报名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资质证明文件、总公司授权书、基层服务网络清单、风险管控方案、近三年相关服务业绩证明、诚信承诺函等(具体清单见附件)。
(四)资格预审:遴选工作组将对报名材料进行资格预审,并通知预审结果。
(五)评审与公示:通过资格预审的机构将进入评审环节。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候****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六)合同签订:公示无异议后,确定承保机构及份额划分,并签订服务合同。
六、创新保护
对在**县首创的特色产业保险产品,将给予首创机构不少于3年的创新保护期,保护期内由该机构独家经营该创新产品。
七、纪律与监督
(一)参选机构必须保证所提供材料的真实、合法、有效,严禁弄虚作假、串通投标等行为,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参选或中选资格,并依法依规处理。
(二)遴选工作组及评审专家将严格遵守工作纪律,确保遴选过程公平、公正、公开。整个遴选过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
(三)凡对本次遴选事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遴选工作组织方:**县地方特色产业保险承保机构遴选工作组
(联系方式将在公告中公布)
八、其他事项
(一)本遴选项目不收取任何费用。
(二)本次遴选的最终解释权归**县地方特色产业保险承保机构遴选工作组所有。
(三)未尽事宜,按照国家和**省关于政策性农业保险的相关规定执行。
特此公告。
附件:1.**县地方特色产业保险承保单位遴选备案登记表
2.**县地方特色产业保险承保机构公开竞争性遴选评审指标及评分细则
**县地方特色产业保险承保机构遴选工作组
2026年1月19日
附件:1.**县地方特色产业保险承保单位遴选备案登记表.pdf
附件:2.**县地方特色产业保险承保机构公开竞争性遴选评审指标及评分细则.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