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邯永自然资规告字[2026]03号)
****人民政府批准,****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1宗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地块编号 |
土地位置 |
土地面积 (㎡) |
规划用途 |
规划指标 |
出让年限 (年) |
起始价 (万元) |
竞买保证金 (万元) |
加价幅度 (万元 ) |
||
| 建筑密度 或系数 |
容积率 |
绿地率 |
||||||||
| YN2026-10 |
公正街(原府西路)以西、交警北路以北 |
3015.18 |
居住用地 |
现状47.72% |
现状 3.16 |
/ |
70 |
1275 |
874 |
10 万元或10万元的倍数 |
二、中华人民**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个 人不能参与竞买住宅用地。
三、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 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6年01月20日至2026年02月09日,到******交易中心受理区获取拍卖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 2026年01月20日至2026年02月09日到******交易中心受理区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 2026年02月09日16时00分。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将在 2026年02月09日 17时0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标书代写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 2026年02月10日10时00分在******交易中心开标一室进行。标书代写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 一)本次公开出让事项如有变更,将按原途径发布变更公告或发出书面通知,届时以变更公告或书面通知为准。(二)竞得人在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持《成交确认书》到****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三)在竞买成交确认后竞买保证金转为定金,定金可充抵地价款。 YN2026-10 号宗地与地上建筑物一并出让,出让价款中包括土地价款474万元,地上建筑物价款801万元; 竞买保证金为874万元(含地上建筑物400万元)。土地竞得人须在成交后一个月内将地上建筑物剩余价款缴清,获得地上建筑物处置权。如竞买出现溢价,全部为土地出让价款,需当场缴纳,否则竞价结果无效。土地成交价款和地上建筑物价款分别上交财政。YN2026-10号宗地出让年限70年( 2016年5月15日—2086年5月14日)。 (四) YN2026-10号宗地为无底价拍卖。(五)本次出让供地条件为现状。不再组织现场踏勘,申请人可自行踏勘。(六)本次公告未尽事宜见出让地块拍卖文件。
八、****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市****公司(**市**区东柳大街阳光府邸6-1-302室)
联 系 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0310-****555 151****6819 ****228
开户单位:****政府****中心
开户银行:****联社****营业部
银行账号: 030********004340250
****
2026 年01月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