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司业扩配套马洪220****电站110千伏间隔改造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
余发改能源字〔2025〕15号
****:
报来《关于办理******公司业扩配套马洪220****电站110千伏间隔改造工程核准的请示》(余供发展〔2025〕69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满足赣****工业园110****电站用电需求,依据《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国务院令673号)、《**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政府令2018年第236号)、《****能源局关于发布**省电网发展规划项目库(2024-2029年)中期调整结果的通知》(赣能电力字〔2024〕89号),同意建设******公司业扩配套马洪220****电站110千伏间隔改造工程项目。(项目编码:****)
项目单位为****。
二、项目建设地点:**市**区境内
三、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
220千伏马洪变扩建1个110千伏出线间隔。
(二)马洪220****电站110千伏间隔改造工程
本期改造110千伏间隔1个至赣锋锂业。
四、项目总投资为191万元,国****公司
投入静态投资的25%作为项目资本金,其余资金申请金融机构贷款解决。
五、工程设计、建设及运行要满足国家及省市环保标准。在技术方案和导线、材料选择等方面要充分考虑节能的因素,采取有效措施节能降耗,满足国家节能要求。
六、为严格控制工程造价,工程所需设备采购及建设施工等招标事项均应按《招投标法》的规定,采用规范的公开招投标等方式进行,具体按照本文件附件规定执行。
七、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核准项目应附的相关文件是国****公司出具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余供发展〔2025〕67号)。
八、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36号)的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九、请****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利用、安全生产、环评等相关报建手续。
十、工程建设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国安全生产法》要求,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安全生产“三同时”制度,认真落实各项安全生产措施。
十一、认真贯彻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加强安全生产工作。请****须在项目开工建设前签署《电力项目安全管理和质量管控事项告知书》,一式两份,一份自留,一份送交我委。建设单位在项目开工报告批准之日起15日内,将保证安全施工的措施,包括项目基本情况、参建单位基本情况、安全组织及管理措施、安全投入计划、施工组织方案、应急****能源局华中监管局备案。
十二、项目予以核准决定或者同意变更决定之日起2年未开工建设,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请****在2年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开工建设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国家对项目延期开工建设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附件:《电力项目安全管理和质量管控事项告知书》
****委员会
2025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