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发展改革委关于****高铁分园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招标核准意见表的批复
余发改社会字〔2025〕8号
****体育局:
报来《关于审批****高铁分园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余教体函字〔2025〕14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如下:
一、为进一步满足学前教育需求,提高学前教育质量,依据《政府投资条例》(国务院令712号)、《****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51号)等有关规定,同意建设****高铁分园项目(项目代码:****)。
项目单位为****。
二、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市高铁新区,**路以东,荷山路以西,和谐大道以南,云霞路以北。
三、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及建设规模:本项目总用地面积约6909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8130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4515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3615平方米。项目主要由1栋地上建筑和地下车库组成。该单体总建筑面积约4515平方米,建筑占地面积约2415平方米,建筑层数2层(地上2层、地下1层),建筑总高度10.95米,预计可提供270个学位。主要****活动室、班级活动室、运动场地、地下车库及其他附属用房。
四、项目计划建设工期12个月。
五、项目总投资为4930.68万元,****政府投资。
六、招标应严格执行《招标投标法》《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16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认真组织项目的招标投标工作。
七、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批复项目应附前置条件的相关文件是由自然**部门出具的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022025XS****554)。
八、请你单位按照《****政府投资管理办法》****政府令第251号)要求,编制项目初步设计。并在下一步工作中加强项目管理,严格控制投资,确保建设工期和质量。****培训中心等各类具有住宿、会议、餐饮等接待功能的设施或场所。
九、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51号)的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十、请你单位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利用、安全生产、环评等相关报建手续。
十一、工程建设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国安全生产法》要求,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安全生产“三同时”制度,认真落实各项安全生产措施。
十二、本批复有效期为二年,需要延期的请在二年期限届满的三十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本批复只能延期一次,延期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一年。国家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执行。
附件:1.****高铁分园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2.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
****委员会
2025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