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发展改革委关于新****服务中心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招标核准意见表的批复
余发改社会字〔2025〕7号
****委员会:
报来《关于审批新****服务中心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余卫函字〔2025〕116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如下:
一、为加快高铁新区托育服务体系建设,实现幼有所育、推动人口红利向人才红利转变,依据《政府投资条例》(国务院令712号)、《****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51号)等有关规定,同意建设新****服务中心项目(项目代码:****)。
项目单位为****。
二、项目建设地点:位于**省**市高铁新区,和谐大道以南,**路以东,云霞路以北,荷山路以西。
三、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及建设规模:本项目总用地面积约3835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4410平方米,主要建设1****服务中心,占地面积约1410平方米,建筑面积约2580平方米,建筑总高度约10.95米和地下一层车库,建筑面积约1830平方米,同时配套建设消防、室外道路、管网、绿化、安防及智能化、供配电系统等设施。项目建成后预计可提供126个托位。
四、项目计划建设工期12个月。
五、项目总投资为2880万元,****政府投资。
六、招标内容。应严格执行《招标投标法》、《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发改委令第16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认真组织项目的招标投标工作。
七、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批复项目应附前置条件的相关文件是由自然**部门出具的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022025XS****550)。
八、请你单位按照《****政府投资管理办法》****政府令第251号)要求,编制项目初步设计。并在下一步工作中加强项目管理,严格控制投资,确保建设工期和质量。****培训中心等各类具有住宿、会议、餐饮等接待功能的设施或场所。
九、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51号)的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十、请你单位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利用、安全生产、环评等相关报建手续。
十一、工程建设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国安全生产法》要求,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安全生产“三同时”制度,认真落实各项安全生产措施。
十二、本批复有效期为二年,需要延期的请在二年期限届满的三十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本批复只能延期一次,延期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一年。国家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执行。
附件:1.新****服务中心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2.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
****委员会
2025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