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2026年01月 20日至 2026年01月26日(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市**区华梦街6****中心5号楼4楼402,邮编:510000
联系电话:020-****4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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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建设单位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局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 项目名称 | ****改扩建项目 |
| 建设地点 | ******区珠江街美德二路16号 |
| 建设单位 | **** |
| 项目概况 | ****(下称“建设单位”)位于**市**区珠江街美德二路16号,主要从事汽车零部件的生产,年产汽车底盘部件40万件、汽车座椅部件30万件、汽车天窗部件40万件。建设单位于2022年取得****开发区行政审批局《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穗南审批环评[2022]93号),同年完成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于2025年取得****开发区行政审批局《关于****新增除锈生产线改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穗南审批环评[2025]16号),目前正处于调试验收阶段;于2025年取得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登记编号:****)。 |
| 环评机构 | ******公司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烘干室废气采用单层密闭负压的方式收集,收集到的废气经一套“水喷淋+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尾气通过15米排气筒(气-01)达标排放;热水炉天然气燃烧废气收集后分别经15米排气筒(气-02、气-03)达标排放;电泳室废气采用单层密闭负压的方式收集,收集到的废气分别经两套活性炭装置处理,尾气分别通过15米排气筒(气-04、气-05)达标排放;喷粉固化废气采用单层密闭负压的方式收集,收集到的废气经一套“水喷淋+干式过滤+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尾气通过15米排气筒(气-08)达标排放;抛丸设备密闭运作,工件抛丸、挂具抛丸废气分别经滤筒除尘器处理,尾气分别通过15米排气筒(气-09、气-10)达标排放;喷粉废气经自带粉料回收装置(滤芯过滤)处理后,经喷粉室上方的换气口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污水处理站产臭区域加盖密闭,定期喷洒除臭剂除臭。 |
| 公众参与情况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