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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单位:****
调整原因:因在施工图设计阶段优化调整了管理用房的位置,为保障施工现场与规划方案一致,特申请调整,指标未发生变化。
调整内容:管理用房位置变化
调整后指标:总用地面积11729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1.66平方米,建筑密度0.18%、绿地率61.8%、停车位8个。
公示单位:******局
公示地点:1.******局 2.**政府网 3.项目所在地 4.****政府 5.****村委
公示时间:2026年1月22日-2026年1月28日
意见反馈:1、若您需对该调整方案发表意见,应在意见反馈期限届满前******局提交书面意见,同时提供身份证明材料、联系方式。书面意见可以当面提交,也可通过邮寄方式提交。邮寄方式提交的,请在信封正面注明“公示反馈意见”字样,提交时间以邮局收件邮戳载明的时间为准。2、若您认为是该调整方案的利害关系人,在提交书面意见时, 还应提供该调整方案直接涉及到您利益的证明材料。 3、意见反馈期限截止至公示期满后5个工作日内,规定期限内未反馈意见的,视为放弃权利。 4、相关利害关系人可自公示期满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局出书面听证申请,并提交身份证明材料、直接涉及您利益的证明材料。逾期未提出的,视为自动放弃听证权利。
书面意见反馈通信地址:****政务中心2号楼2211 ******局(收) 联系电话:023-****2895
附件:1、管理房调整前后对比图 2、公示申请
1、管理房位置调整前后对比图
调整前 调整后
2、 公示申请
******局
2026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