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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审查结果公示
**市轨道交通七号线一期员岗站V号出入口工程第三方监测服务项目资格审查工作已经结束,具体结果公示如下:
| 序号 | 投标申请人名称 | 资格审查结果 (通过/不通过) | 资审不通过具体原因 |
| 1 | ****研究院****公司 | 通过 | / |
| 2 | ****勘察院 | 通过 | / |
| 3 | **市****总院有限公司 | 通过 | / |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异议受理部门:******公司第二建管部
异议受理部门电话:020-****5593
招投标监督部门: ******公司法律合约部
监督部门电话: 020-****8992
联系地址: **市**区新港东路1238****广场A塔25楼
招标人名称:****
日 期:2026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