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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亿元ABN发行承销服务(招标编号:****)澄清、答疑公告如下:
1、招标文件-评分项-履约能力(10分)中"取消发行率"中的分子"推迟发行和取消发行只数"是"取消发行"或是"推迟发行"的数据还是"取消发行"加上"推迟发行"的数据
答:"取消发行"加上"推迟发行"的数据
2、招标文件-评分项-定价能力(5分)中"发行后首日的中债估值"
是否指的是债项上市首日的中债估值是否可以用Wind以外的软件截图(如同花顺)。
答:是指债项上市首日的中债估值。截图使用Wind软件截图。
3、第五章招标人要求“本项目发行期限不超过5年(含5年),
拟采取分期发行方式”修改为“本项目发行期限不超过5年(含5年),拟采取分期发行方式,首次5亿元发行拟于2026年,两年期,次期5亿元发行拟于2028年发行,三年期。”
注:此公告视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未修改部分仍执行采购文件。标书代写
招标人:****
地址:**省**市经****中心3号地块B2幢
联系人:李曼曼
电话:0551-****8571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市井岗路68号******基地7栋9层
联系人:李磊
电话:0551-****0535、139****6525
2026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