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6年1月19日(批复时间),我局对****乙级非密封放射性物质工作场所退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审批文号:章环辐表审【2026】2号)。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6年1月19日-2026年1月25日(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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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服务大厅****环境局**分局
邮 编:250200
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序号
文件名称
文号
批复时间
环境影响报告文件(最终版)
1
关于****乙级非密封放射性物质工作场所退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章环辐表审【2026】2号
2026.1.19
****医院环评批复 2号.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