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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州**县歇武镇防洪综合治理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包括验收报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州**县歇武镇防洪综合治理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表
地点:**省**市**县歇武镇
建设单位:****
建设内容:该工程位于**州**县歇武镇,建设防洪堤1.9公里及配套附属设施。其中歇武系曲右岸1450m,歇武系曲右岸盲沟1327m,歇武依扣右岸265m,巴琼隆沟 275m,水土保持工程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