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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受理了**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掺烧一般工业固废项目、旬****中心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现将受理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1月19日—2026年1月30日(10个工作日)。公众可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书面意见。
联系电话:0915—****067 0915—****215 (传真)
邮箱:****@163.com
通讯地址:**市育才路113号市政府行政大楼19****环境局法制环评科
邮编:725000
| 序号 |
项 目 名 称 |
建 设 地 点 |
建 设 单 位 |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
受 理 日 期 |
报告类别 |
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本(除涉及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等内容外)及公众参与说明 |
| 1 |
**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掺烧一般工业固废项目 |
**市**区五里镇 |
**** |
**市****公司 |
2025年1月19日 |
报告书 |
|
| 2 |
旬****中心项目 |
**市**市**镇 |
**齐力****公司 |
**市****公司 |
2025年1月19日 |
报告书 |
注:根据《建设****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