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宁德市蕉城、东侨片区污水提质增效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审批
福建-宁德-蕉城区
发布时间: 2026年01月19日
项目详情
下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千里马会员开放,如需查看完整内容请 或 拨打咨询热线: 400-688-2000

索 引 号: ND00102-0203-2022-00114
发文字号: 宁发改审批〔2022〕31号
发布机构: 市发改委
生成日期: 2022-07-28
标 题: ****委员会关于**市**、东侨片区污水提质增效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有 效 性: 有效
****委员会关于**市**、东侨片区污水提质增效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宁发改审批〔2022〕31号
2022-07-29 16:02


**市城市****公司:

报来《关于申请审批**市**、东侨片区污水提质增效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投〔2022〕101号)、《关于申请**市**、东侨片区污水提质增效工程项目节能审查的请示》(**投〔2022〕116号)及相关材料收悉。2022年6月14日,****政府****中心组织召开了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评审会,形成了会议纪要(〔2022〕14号),会后编制单位根据会议纪要精神进行了修改完善。****政府《关于印发**市2022-2024年城市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宁政文〔2022〕49号)精神,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本项目的建设有利于提高城市污水处理能力和改善片区生态环境,****处理厂效益,落实我市提质增效目标等具有重要意义,原则同意项目建设。

二、项目名称:**市**、东侨片区污水提质增效工程(项目编码:****)

三、项目建设地点:**市蕉**、****开发区

四、项目单位:**市城市****公司

五、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

1、****处理厂扩建工程。****处理厂从现状2万吨/天扩建至6万吨/天,项目扩建污水处理规模4万吨/天,****泵站后压力管道的建设,同时配套大门、传达室、****停车场停车位等设施建设。

2、污水主干管改造完善工程。****处理厂片区、****处理厂片区(含**组团和金涵片区)、八都镇及职教园片区开展市政污水主管扩容****泵站、污水干管,**污水干管约35.4千米。

3、排水管网清淤检测修复工程。****处理厂片区、****处理厂片区(含**组团和金涵片区)、北部**片区区域内的小区内部开展管网清淤、疏通及检测、对排水管网错混接开展排查,存在错混接的管道进行改造及排水管网错混接改造工程。

4、小区、**村等雨污分流改造及提质增效工程。****处理厂片区中天湖路以北的北港区域的小区、**村等进行雨污分流改造。本期工程共涉及36个排水单元。

5、周边镇村污水收集工程及水质检测。****处理厂片区(含**组团和金涵片区)及北部**片区周边21个村庄进行雨污分流改造。

六、项目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工程估算总投资103212.03万元。项目建设资金由**市财政统筹安排。

七、项目建设工期:22个月

八、招标内容:****发改委闽发改法规〔2015〕404号、闽发改法规〔2016〕5号等执行,请严格按照要求依法开展项目招标工作。

九、****政府已出具该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等级为低风险的审核意见,请严格落实项目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切实维护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

十、建设单位应按照相关节能标准、规范建设,采用节能技术、工艺和设备,加强节能管理,不断提高项目能效水平。

十一、按国家有关规定开展环保、安全设施“三同时”工作。

十二、请据此批复抓紧开展初步设计,深化其他相关前期工作,争取项目尽早开工建设。

附件:节能审查意见


****委员会

2022年7月28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委员会关于**市**、

东侨片区污水提质增效工程的节能审查意见

**城市****公司:

报来《关于申请审批**市**、东侨片区污水提质增效工程项目节能审查的请示》(**投〔2022〕116号)及项目节能报告收悉。2022年6月14日,****政府****中心组织召开了**市**、东侨片区污水提质增效工程节能审查会,并形成了会议纪要(〔2022〕14号),会后设计单位对节能报告进行了修改和完善。根据《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 44 号)、《**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闽节能办〔2018〕1 号)要求,经审查,原则同意**市**、东侨片区污水提质增效工程(项目编码:****)节能报告。具体意见如下:

一、该项目节能报告编制内容和深度基本符合有关规定要求,节能评价依据充分、方法恰当,结论基本合理。

二、本项目建设内容包含:****处理厂扩建工程、污水主干管改造完善工程、排水管网清淤检测修复工程,小区、**村等雨污分流改造及提质增效工程、周边镇村污水收集工程及水质检测等。

三、项目建成投产后,年综合能源消费总量折969.16吨标准煤,其中年电力消费量788.58千瓦时。项目节能报告的基础数据选择合理,计算方法基本正确,项目综合能耗估算基本合理。

四、请项目单位根据本批复和项目节能报告,加强项目运行期的节能管理,切实落实节能报告提出的各项节能措施,完善能源管理体系,在主要用能设备选型上充分考虑能效先进性,尽可能降低能源消耗,减少对我市节能减排工作的影响,进一步提高项目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若该项目建设内容、用能工艺、能效水平等发生重大变动的,或者年综合能源消费量超过节能审查意见规定水平10%(年综合能源消费量达20万吨标准煤以上的项目为5%)及以上的,项目单位应当按照《**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相关规定,在项目开工建设前向我委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五、该项目建成投入生产、使用前,项目单位应自行对本节能审查意见落实情况进行验收,并向我委递交验收结果报告。未提交验收报告的项目不得投入生产、使用。

六、本审查意见自印发之日起 2 年内有效。

****委员会

2022年7月28日

附件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400-688-2000
欢迎来电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