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填表日期:2026-01-19
| 项目名称 | 市司法局节能降碳绿色示范项目 | ||
| 建设地点 | **省**市**区**省**市**区****社区**中路11号 | 占地面积 (平方米) | 477.57 |
| 建设单位 | **** | 法定代表人 | 吴明均 |
| 联系人 | 马鹏飞 | 联系电话 | 166****2768 |
| 项目投资(万元) | 12.6 | 环保投资(万元) | 0.25 |
|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 2026-06-30 | ||
| 建设性质 | ** | ||
| 备案依据 |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90 陆上风力发电;太阳能发电(不含居民家用光伏发电);其他电力生产(不含海上的潮汐能、波浪能、温差能等发电)项中其他光伏发电。 | ||
| 建设内容及规模 | 在**省**市******社区市府路9号市司法局办公楼,建设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直流侧装机容量为45千瓦,采用“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模式,预计动态总投资12.6万元。 | ||
| 主要环境影响 |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 ||
| 废水 生活污水 | 生活污水 无环保措施: 清洁光伏板组件废水直接通过雨水排水设施排放至市政地下水管网 | ||
| 固废 | 环保措施: 固体废物主要是施工中产生的建筑垃圾及施工人员抛弃的生活垃圾。通过办公楼物业收集后外运统一处理,对当地环境没有影响。 | ||
| 承诺:**** 吴明均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 吴明均 承担全部责任。 | |||
|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202********0000059。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