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所在地:**省
某部主副食品集中配送项目(第二次) 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某部主副食品集中配送项目(第二次) 招标公告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1月16日
二、更正内容:
原公告中: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八)、本项目特定资质:无。”
更改为:“(八)、本项目特定资质:供应商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①提供在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如证书上未体现年检记录或有效期的,需同时提供发证机构官方网站显示的年检或有效期的截图作为证明材料;②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有效****政府部门的规定)。”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增加:“(十)投标供应商必须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在军队采购网完成注册,未完成注册的,不得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标书代写
“六、投标受理时间及地点、方式:(一)投标受理开始时间:2026年02月10日 09:00(二)投标截止时间:2026年02月10日09:30”标书代写
更改为:“(一)投标受理开始时间:2026年1月30日 09:00(二)投标截止时间:2026年1月30日09:30”标书代写
“七、开标时间、地点:(一)开标时间:2026年02月10日09:30”标书代写
更改为:“(一)开标时间:2026年1月30日09:30”标书代写
“十二、其他补充事宜:无。”
更改为:“(一)申领地点:**省**市**市(具体地址联系朱先生137****9825)。(二)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1.****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5.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6.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六)、(七)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7.本项目特定资格材料:《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①提供在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②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有效****政府部门的规定)。(三)申领方式:线下发送。投标供应商携带材料赴报名现场,经审查合格后领取招标文件。”
三、其他内容不变。
四、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联 系 人: 朱先生
移动电话: 137****9825
地 址: **省**市
五、纪检监督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 吴先生
移动电话: 178****69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