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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2018〕第4号文件)有关精神与《关于强化公众参与的通知》(晋环发〔2009〕44号文件)有关精神,对****扩建年屠宰20万头羊建设项目公示如下: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位于****县龙兴镇侯庄村南****现有厂区内,年屠宰20万头羊,**羊屠宰车间1000平方米,羊舍等附属设施用房800平方米,新上羊屠宰生产线一条及其他相关配套设施设备。项目总投资300万元。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联系人:张总
联系电话:153****8385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
编制单位:****
(四)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按照有关公告要求的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负责审批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交书面意见,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细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及时向您反馈相关信息。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省/**市/**县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