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本项目于2026年1月19日9时30分在****(**市**区**中路235号3层)开标,由评审并经采购人确认定标,现将中标结果公告如下:
二、项目名称:****中专校区垃圾清运服务
项目编号:****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省**市**区朱熹路36-11号01号店
中标价:1392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项目名称 | 技术和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1 | **** | ****中专校区垃圾清运服务 | 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第三章 | 协议期限29个月,采用分两期考核管理模式。即:第一期考核期从2026年3月1日至2027年7月31日;第一期考核期期满前1个月,经考核评价为合格的,双方协商一致后,可直接进入第二个考核期,第二期考核期从2027年8月1日至2028年7月31日。 | 按谈判文件要求提供服务 |
五、评审专家名单: 林起彬、王永甫、李捷(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代理服务费用收取对象:成交供应商。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以成交通知书载明的成交金额作为收费的计算基数,采用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费率按《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闽价〔2002〕服610号)中的标准计取。中标金额<50万元的项目代理服务费按《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闽价〔2002〕服610号)中的标准计取,50万元≤中标金额≤100万元的项目代理服务费下浮10%,中标金额>100万元的项目代理服务费下浮30%。不足2000元按照2000元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账户:开户名:********公司,开户行:**银行****支行,帐 号:192********0152821。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市金辉****公司未提供中小型企业声明函,不符合招标文件“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要求,予以废标。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址:**市**区****
联系方式:林老师 0599-****01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区**中路235号3层
联系方式:黄小姐 0599-****631 180****640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小姐
电 话: 0599-****631 180****6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