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26-01-19
徐规划**业〔2025〕13号
关于**市**区****延伸段WS5单元
188N-I-14地块规划设计条件的复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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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中心《关于办理**市**区****延伸段WS5单元188N-I-14地块规划条件核准的请示》及所附的有关图纸、资料收悉。现根据《**市**区****延伸段WS5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188N-G、188N-I****社区S031101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N09街坊局部调整》以及本市有关规定,核定**市**区****延伸段WS5单元188N-I-14地块规划设计条件的意见如下:
一、地块位置:**188N-I-23地块,南至188N-I-17地块,西至188N-I-13地块,北至瑞江路。
二、地块面积:7964.54平方米(以实测为准)。
三、规划用地性质:文化用地。
四、规划建设工程性质:文化。
五、建筑容积率:不大于2.0。
六、建筑高度控制:不大于30米。
七、建筑后退道路规划红线及有关建筑控制线:按控制性详细规划和相关技术规定执行。
八、建筑间距及**控制:按相关技术规定执行。
九、建筑后退地块边界:按相关技术规定执行。
十、其他规划设计要求
(一)188N-I-14地块建筑主体应避让优秀历史建筑建设控制范围。188N-I-13地块与188N-I-14地块之间允许设置地上连通道,在优秀历史建筑建设控制范围内进行建设活动,应满足历史风貌建设控制要求,具体宽度、面积、线型、位置、端口、标高等以审核方案为准。
(二)188N-I-14地块室外地面标高宜为4.2-4.5米,188N-I-21等地块室外地面标高宜为4.4-4.6米,具体以建设项目规划管理阶段批准方案为准。
(三)188N-I-14地块建筑底层鼓励架空,与周边公共绿地空间连通、同步建设,形成协调统一的空间景观。地块东侧设置南北向公共通道一条,宽度不小于6米,端口、线型、位置可变,强化慢行交通组织,并24小时向公众开放。
(四)地下室总建筑面积1990平方米,其中需按不少于**建筑地上总建筑面积的10%(约1592平方米)配建民房工程,其他配套用房面积约为398平方米。
除上述要求外 ,还应按照法定批准的控制性详细规划图则,并符合《**市城市规划条例》、《**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定的要求 , 涉及环保、消防、卫生防疫、交通、地名、市政等有关方面的管理要求的 , 请征求相关部门的意见 , 并予落实。
此复。
**市******局
2025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