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员会
关于****至熊家110kV线路工程
项目核准的批复
****改革局:
你局《关于****至熊家110kV线路工程项目核准的请示》(广朝发改〔2025〕94号)收悉。经研究,现将****至熊家110kV线路工程(项目代码:**** )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满足**市**区负荷发展需要,优化电网结构,提高供电可靠性,依据《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同意建设****至熊家110kV线路工程。项目单位为****。
二、项目建设地点为**区。
三、项目建设主要内容:熊家、**110kV变电站二次完善工程,熊家、**变各更换110kV线路保护装置1套;****至熊家110kV线路工程,**架空线路3.75km,按单回架设,导线截面采用240mm2。
四、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静态投资662万元,动态投资671万元,其中项目本金134.2万元,占总投资的20%,由国网******公司投资,****银行贷款解决。
五、核准项目的相关文件
(一)**市**区国土空间规划方案审查和****领导小组会议纪要(2025年第6期);
****政法委员会关于****至熊家110kV线路工程《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备案表》;
(三)该项目已委托****组织专家进行了评审,并出具《关于****至熊家110kV线路工程目申请报告评估意见的报告》,项目符合有关产业政策、法律法规等要求。
六、本工程消防设计符合《****电站设计防火标准》(GB50229-2019)、《110kV~750kV架空输电线路设计规范》(GB50545-2010)、《电力工程电缆设计标准》(GB50217-2018)等相关规范标准要求,在工程建设中要严格落实符合条件的消防设施配置及措施并按规定验收。
七、项目单位要严格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委员会令第28号)和《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导则》(NB/T10096-2018)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规定,落实《电力项目安全管理和质量管控事项告知书》要求,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有效防范安全生产和质量事故的发生。
八、****改革局加强协调服务工作,保障工程建设环境,配合我委完成事中事后监管工作;项目单位根据本核准文件办理相关开工手续,同时精心组织施工,严控工程质量,落实安全生产、环保水保、地质灾害防治措施,加强松木包装材料使用管控,确保施工安全,****能源局《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国能发安全规〔2023〕43号)规定及时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
九、项目单位应及时通过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建设进度、竣工等基本信息。
十、如需对本核准文件所规定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按照《**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川办发〔2018〕23号)有关规定,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委提出调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出具书面确认意见或者重新办理核准手续。
十一、本核准文件有效期限为2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项目的,应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届满30日前申请延期。项目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核准文件自动失效。
****委员会
2025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