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虹泰聚合物技术有限公司项目

审批
上海-上海-闵行区
发布时间: 2026年01月19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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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建设单位机构代码: 建设单位法人: 建设单位联系人: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 建设单位详细地址:
****
****0805MADC94QC53王文俊
孙静**市**区
**市**区颛桥镇**南路2268号3幢707室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项目代码: 项目类型: 建设性质: 行业类别(分类管理名录):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 工程性质: 建设地点: 中心坐标: ****机关: 环评文件类型: 环评批复时间: 环评审批文号: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排污许可批准时间: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项目实际环保投资(万元): 运营单位名称: 运营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单位: 验收监测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竣工时间: 调试起始时间: 调试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起始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形式: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项目
2021版本:098-专业实验室、****基地M7320-M7320-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
**市**区 颛桥镇**南路2268号3幢707室
经度:121.42189 纬度: 31.07343****环境局
2026-03-06
闵环保许评〔2025〕44号
500
10****
****0805MADC94QC53****
****0805MADC94QC53******公司
****0120MA1HTXJN102025-07-18
2025-07-212025-12-12
2025-12-182026-01-16
https://e2.****.cn:8081/jsp/view/hjxxgk/index.jsp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
规模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本项目主要从事二聚酸型聚酰胺类胶粘剂配方研发实验(小试),年开展约60次的研发实验,研发量30千克/年。本项目主要从事二聚酸型聚酰胺类胶粘剂配方研发实验(小试),年开展约60次的研发实验,研发量30千克/年。
生产工艺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称量投料→混合→真空缩聚→测试称量投料→混合→真空缩聚→测试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1、实施雨、污水分流。本项目经处理的实验废水、生活废水污染项目应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31/199-2018)相应限值,再纳入市政污水管网排放。污水纳管排放事宜应征询水务部门意见。 2、根据《**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提出的要求,采取有效措施,严格控制废气的无组织排放。实验废气经收集处理并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相关排放限值高空排放。 3、应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综合性降噪、减振措施,确保边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相应标准。 4、固体废物应分类收集,按《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本市有关规定处理。其中危险废物应实行分类贮存,建立管理台账,贮存场所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同时应满足《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的实施方案》(沪环土〔2020〕50号)和《****实验室危险废物环境管理工作的通知》(沪环土〔2020〕270号)要求。危险废物应统一委托资质单位处置,并履行危险废物备案制度。1、已实施雨、污水分流。项目生活废水污染项目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31/199-2018)相应限值,再纳入市政污水管网排放。 2、项目实验废气经收集处理并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相关排放限值高空排放。 3、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综合性降噪、减振措施,边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相应标准。 4、项目固体废物分类收集,按《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本市有关规定处理。其中危险废物实行分类贮存,建立管理台账,贮存场所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同时满足《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的实施方案》(沪环土〔2020〕50号)和《****实验室危险废物环境管理工作的通知》(沪环土〔2020〕270号)要求。危险废物统一委托资质单位处置,并履行危险废物备案制度。
项目设备清洗前道清洗使用水清洗,产生的前道清洗废液含有高浓度的有机物,作为危废外运处置;后道清洗使用含有溶剂的抹布擦拭,产生的废抹布作为危废外运处置
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应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建立健全安全环境管理制度,提高风险防范和风险管理意识,对各类突发事故做好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防止运行、检维修期间发生风险事故。若生产和使用涉及新污染物的,应符合《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主要环境风险管控措施相关规定。项目已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建立健全安全环境管理制度,提高风险防范和风险管理意识,对各类突发事故做好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防止运行、检维修期间发生风险事故。项目不涉及新污染物的使用。
3、污染物排放量
污染物 现有工程(已建成的) 本工程(本期建设的) 总体工程 总体工程(现有工程+本工程) 排放方式 实际排放量 实际排放量 许可排放量 “以新带老”削减量 区域平衡替代本工程削减量 实际排放总量 排放增减量 废水 水量 (万吨/年) COD(吨/年) 氨氮(吨/年) 总磷(吨/年) 总氮(吨/年) 废气 气量 (万立方米/年) 二氧化硫(吨/年) 氮氧化物(吨/年) 颗粒物(吨/年) 挥发性有机物(吨/年)
0 0.0056 0 0 0 0.006 0.006
0 0.0197 0 0 0 0.02 0.02
0 0.002 0 0 0 0.002 0.002
0 0.0003 0 0 0 0 0
0 0.0025 0 0 0 0.003 0.003
0 600 0 0 0 600 600 /
0 0 0 0 0 0 0 /
0 0 0 0 0 0 0 /
0 0 0 0 0 0 0 /
0 0.0076 0 0 0 0.008 0.008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DA001排气筒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 实验废气经通风橱收集并经SDG酸性吸附剂+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30m高DA001排气筒排放,风机风量3000m3/h。 项目DA001排气筒排放的的非甲烷总烃、磷酸雾、氯化氢、苯系物的排放速率、排放浓度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表1、附录A限值。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①****实验室内各设备均为小型设备,噪声强度低,且日常实验过程门窗均关闭;②选用低噪声排气系统风机,风管与设备采用软连接、风机出口安装消声器,安装在厂房楼顶平台,采取基础减振。 项目厂界昼间噪声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区标准。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固体废物应分类收集,按《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本市有关规定处理。其中危险废物应实行分类贮存,建立管理台账,贮存场所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同时应满足《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的实施方案》(沪环土〔2020〕50号)和《****实验室危险废物环境管理工作的通知》(沪环土〔2020〕270号)要求。危险废物应统一委托资质单位处置,并履行危险废物备案制度。 固体废物分类收集,按《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本市有关规定处理。其中危险废物实行分类贮存,建立管理台账,贮存场所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同时满足《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的实施方案》(沪环土〔2020〕50号)和《****实验室危险废物环境管理工作的通知》(沪环土〔2020〕270号)要求。危险废物应统一委托资质单位处置,并履行危险废物备案制度。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7 风险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环保搬迁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区域削减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功能置换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地表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地下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环境空气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土壤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海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敏感点噪声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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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序号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有关规定,请核实该项目是否存在下列情形:
1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2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3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4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5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6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7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8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9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不存在上述情况
验收结论 合格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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