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局:
报来《****改革局关于请求审批**县中西医****中心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扶发改报〔2026〕4号)及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文本等材料已收悉。****集团有限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以及专家的评估意见,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提升**县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或重大疫情能力,保障人民群众健康与安全。同意建设**县中西医****中心建设项目。项目代码:****。
二、项目单位:****。
三、建设地点:****大学****医院空港院区(****)内,具体位于**县**镇空港大道南侧、空港大厦西侧。
四、建设规模和主要建设内容。建筑面积3702.6平方米,建设一栋地上4****中心。信息化建设含5G智慧120指挥调度系统、PACS 放射系统升级、****医院升级、慢病中心管理系统、单病种与病历内涵质控系统、网络安全等保三级建设及超融合服务器内存扩容等。购置救护车 5辆与急救设备,配置ECMO等重症救治装备。同步建设给排水、电气、暖通、消防、综合布线、无障碍及场内道路等配套工程。
五、投资估算、资金来源及建设安排:项目总投资3650.00万元,其中工程费用3168.50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274.90万元,预备费206.60万元。资金来源为拟申请县级财政资金和业主自筹等多渠道筹措解决。
六、招标内容:本批复附《招投标核准意见表》一份,请严格按照《招投标核准意见表》的要求,依法开展项目招标工作。在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确有特殊情况需要变更已核准的招标事项,应当报我委重新核准。
七、项目批复的相关支持文件分别是《国有土地使用证》(扶国用(2015)第0777号)、《****改革局关于**县中西医****中心建设项目不需单独开展节能审查的说明》等。
八、如本项目批复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发生变更的,或建设规模和主要建设内容发生较大变更的(建设规模的较大变更是指主体工程建设规模增加10%以上或减少20%以上,建设内容的较大变更是指增加或减少的建设内容相应的投资占原总投资的比例超过10%以上,行业领域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委提出变更申请,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九、请据此编制初步设计,按程序报批。项目单位应在开工前,依法办理用地、规划、施工许可,环境影响评价等相关手续。
十、项目单位要依法合规落实建设资金,****政府隐性债务,同时避免资金断裂形成“半拉子”工程。项目单位要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依法依规办理安全生产相关手续。
附件:**县中西医****中心建设项目
招投标核准意见表
****委员会
2026年1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 **县中西医****中心建设项目招投标核准意见表 | |||||||
| 名称 | 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 | 不采用招标方式 | |||
| 全部 招标 | 部分招标 | 自行招标 | 委托 招标 | 公开招标 | 邀请招标 | ||
| 工程设计 | |||||||
| 工程勘察 | |||||||
| 工程监理 | |||||||
| **工程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 设备购置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 信息化工程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 其它 | |||||||
|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根据《**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办法》及《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规定,属于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项目,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4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2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必须进行招标。本项目为教育基础设施,属于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公用事业项目,其中工程设计、**工程达到上述相应标准,必须进行招标。 审批部门盖章 2026年1月16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