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海阳市行村镇产业园区填海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审批
山东-烟台-海阳市
发布时间: 2026年01月19日
项目详情
下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千里马会员开放,如需查看完整内容请 或 拨打咨询热线: 400-688-2000
****关于****园区填海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鲁环审〔2026〕7号

**市****公司:

你公司《****园区填海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该工程位于**市行村镇南侧,何家村北侧。工程用海属于历史遗留问题,已获得土地权属证书。建设单位在2018—2022年期间在图斑范围内实施了填海,在养殖池塘基础上进行填海建设。已填成陆面积5.2936公顷,回填土石方量约37.1万方,后续不再进行填海。工程总投资约5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74.5万元,占总投资的1.49%。本批复只包含填海部分的工程内容,不包含陆域形成后的后续建设项目。

工程建设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符合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等相关规划要求,符合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在严格落实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污染防治、生态恢复和风险防范措施后,不利环境影响能够得到有效控制。我厅原则同意环境影响报告书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选址和拟采取的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二、鉴于该工程已填海完成,后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落实环保投资。切实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修复措施,采取海洋生物**增殖放流等补偿措施,进行海洋生物**的恢复与补偿。

(二)加强环境管理工作。强化填海工程上方建设项目的防渗等环保措施,严格按照省、市有关要求强化水、固体废物污染防治,避免对周边海域水质造成不利影响。

三、做好公众参与工作。按照信息公开要求,建立完善的信息公开体系,定期发布企业环境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在项目运营过程中,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平台,及时解决公众担忧的环境问题,满足公众合理环境诉求。

四、我厅将委托******监察局做好该工程的监督检查。****环境局****分局要落实属地监管职责,按照《关于进一步完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及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监管工作机制的意见》(环执法〔2021〕70号)要求,加强对该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及自主验收监管。

五、你公司应在接到本批复后10个工作日内,将批准后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及批复文件分送******监察局,****环境局、**分局,****办公室,按规定接受各级生态环境部门监督检查。



****

2026年1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400-688-2000
欢迎来电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