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推荐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工作程序,**市**区2025年度民营经济组织工程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中级评审工作经过个人申报、单位推荐、专家组审核等程序,政策性审查工作已于2026年1月19日结束,现将政策性审查结果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6年1月19日—1月23日
审查结果请登录“**省人才人事综合业务管理服务平台(https://rcrs.****.cn:9999/ips/) ”查看初审不合格原因(职称申报——点击进度追踪按钮——查看审查不合格原因)。状态为:拟送评—待处理的,请等待下一步评审。
补充材料须注意:
一、初审未通过人员(放弃申报人员除外)可根据系统公布的内容,在系统中完成补充申报材料、提交举证说明,单位审核上报等程序。补充材料需经用人单位审核,确认真实性并加盖单位公章。逾期未提交补充材料的视为放弃申报,不进入下一步评审程序。提交补充材料截止时间(含单位审核推荐时间):2026年1月30日17:00前。
二、单位未提交前可以退回给本人进行修改,单位一旦提交后不能再进行修改和补充任何材料。评委会也不能进行退回操作。
三、提交补充材料截止时间包含单位推荐时间,请工作单位务必在截止时间内完成推荐。
四、申报个人可通过职称申报菜单,在对应的申报材料点击“补充材料”按钮后,在对应处补充材料。个人补充材料可在对应项目进行提交,如“业绩材料”处,如上传的材料未找到对应位置,可以传到“其他补充材料”处。
五、如需单位补充的材料统一交由个人进行上传。
公示期间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可通过书面形式或通过****社会保障局****管理科或相关纪检监察部门反映公示对象在职称申报方面存在的问题。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本人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以便查证。相关信息将依法严格保密。
业务咨询电话: 0851-****9760
举报投诉电话: 0851-****9766
咨询、举报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 下午13:00-17:00
附件:**市**区2025年度民营经济组织工程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中级政策性审查结果公示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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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