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委托,就**市35套不动产整体转让项目发布挂牌公告,转让方保证所提供的信息合法、真实、有效。
公告期限:2026年1月19日至2026年1月30日17时止。
交易方式: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继续**,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一家意向受让方,协议转让;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意向受让方,采用网络竞价进行交易。
转让底价:6970.06万元
支付方:一次性付款
是否允许联合受:否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标的资产均以现场实物现状为准,本项目所涉资产评估报告等报告所披露的内容仅为挂牌价格制定的参考依据,不作为本项目的交割依据,转让方无论采用何种方式对标的资产所做的介绍和评价(包括评估报告和信息发布所载清单、图片展示等),仅供意向受让方参考。意向受让方应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实地勘验,交易所仅就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
2、意向受让方递交受让申请时须书面承诺以下事项:
(1)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资产转让公告所披露内容,已完成对拟购买资产的全部尽职调查,自愿接受转让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意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
(2)已充分了解标的资产瑕疵,同意以标的资产展示的现状受让,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等为由退还标的物、拒签资产交易合同或拒付价款,否则视为违约,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将用于补偿相关方的损失。
(3)同意转让标的权属变更登记及过户过程中所涉及的税费按国家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由转让方和受让方各自承担。
(4)承诺在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资产交易合同》,并在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付清全部交易价款及相关****交易所指定账户。
(5)承诺已对自身买房资格进行核查,符合国家及地方关于购房资格的规定,同时决定参与购买标的,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后果,包括费用、风险和损失。
3、意向受让方在充分了解资产标的情况,按照资产转让公告的要求在云系统提交受让登记意向后,即可交纳****银行账户,截止时间为挂牌公告截止日17∶00前(以到账时间为准)。意向受让方提交资料并交纳了保证金后即为意向受让方对转让方作出接受交易条件并以不低于挂牌价格受让资产标的承诺的确认。标书代写
4、标的房产相关费用(水、电、取暖、物业费等)如有欠费,由买卖双方查实,并由转让方缴清所有欠款,《资产交易合同》生效后的相关物业、水电等费用由最终受让方承担,受让方自行办理水、电、煤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转让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及费用。
5、受让方需自行办理过户手续,转让方予以积极配合。
6、本项目受****交易所网站公示的《****交易所业务服务费收取办法》执行。
7、查看标的时间电话提前预约,查看标的联系人:周小鹏,联系电话:156****2388。
重要信息披露:
1、意向受让方应符合国家及地方关于购房资格的规定,意向受让方应当自行对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对自身的资格条件进行核查,并在自行咨询专业人士、相关方和监管机构的基础上自行判断是否符**为本转让项目受让方的资格,决定是否参与受让标的,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后果,包括费用、风险和损失。
2、挂牌价格为不含税价,产生的税费按照国家相关规定由转受让双方各自承担。
3、意向受让方需先对标的进行全面的尽职调查,完全认可标的资产以现状展示的状况,****交易所递交《现场勘查确认书》后,方可进行报名。
4、请自行联系进行标的查看,****交易所完成报名,则被视为已知晓该标的过户条件。
5、新**黄河大街恒安大厦5层、6层、7层、14层,具备办证条件,可以整层办理,可以分户办理,可以直接办理至受让人名下。
6、标的资产所有权人均已出具书面承诺,若该房产成交,产权持有人将在成交后、房屋过户及交付前,全权负责清退房屋内所有实际使用人、承租人及其他占有人(若有),确保房屋交付时无任何人员占用或其他权利负担。
7、****交易所备查资料。
保证金金额:50万元
保证金账户:
户名:****
开户行:**银行**高新科技支行
账号:806********8888868
联行号:313****30054
保证金处置方法:
1、报名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只能通过意向受让方在西部产权云交易系统注册的本人(单位)的账户在挂牌公告期内按照系统提示的方式和账户交纳,未按要求所交保证金为无效保证金,由交易所直接予以原路径退回。
2、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为挂牌公告日结束当日的17:00时(以到账时间为准)在挂牌公告日结束当天的17:00时没有到账的保证金视为无效保证金,不得参与后续交易。标书代写
3、办理报名手续后交纳保证金,不允许代付,代付的予以原路径退回。
4、竞买成功的报名者,其交纳的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竞买失败的报名者,保证金在交易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原途径无息退还。
5、保证金处置其他未尽事宜按照《****交易所企业国有产权转让交易保证金操作细则》相关规定执行。
保证金保证事项:
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利益,转让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意向受让资格审核且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如因非转让方原因,意向受让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转让方将扣除项目交易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赔偿:
1、在转让方设定条件未发生变化的情况下,意向受让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
2、产生两家及以上意向受让方后未参与后续竞价程序的。
3、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署《资产交易合同》及未按约定时限支付交易价款和相关服务费的。
4、《****交易所网络竞价操作细则》及《****交易所企业国有产权转让交易保证金操作细则》中规定的竞买人违约的其他情况。
处置方式:转让方将以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为限,优先支付交易服务费、竞价服务费等服务费,其余部分作为转让方等相关方的赔偿。交易保证金金额不足以赔偿的,利益受损方可向意向受让方进行追偿。
标的资产详细信息:
| 序号 |
坐落 |
用途 |
面积(㎡) |
| 1 |
新**黄河大街恒安大厦1601室 |
住宅 |
43.36 |
| 2 |
新**黄河大街恒安大厦1602室 |
住宅 |
46.52 |
| 3 |
新**黄河大街恒安大厦1603室 |
住宅 |
46.52 |
| 4 |
新**黄河大街恒安大厦1604室 |
住宅 |
46.52 |
| 5 |
新**黄河大街恒安大厦1605室 |
住宅 |
47.40 |
| 6 |
新**黄河大街恒安大厦1606室 |
住宅 |
45.67 |
| 7 |
新**黄河大街恒安大厦1607室 |
住宅 |
46.52 |
| 8 |
新**黄河大街恒安大厦1608室 |
住宅 |
46.52 |
| 9 |
新**黄河大街恒安大厦1609室 |
住宅 |
46.52 |
| 10 |
新**黄河大街恒安大厦1610室 |
住宅 |
46.52 |
| 11 |
新**黄河大街恒安大厦1611室 |
住宅 |
46.52 |
| 12 |
新**黄河大街恒安大厦1612室 |
住宅 |
58.43 |
| 13 |
新**黄河大街恒安大厦1613室 |
住宅 |
46.52 |
| 14 |
新**黄河大街恒安大厦1614室 |
住宅 |
46.52 |
| 15 |
新**黄河大街恒安大厦1615室 |
住宅 |
46.52 |
| 16 |
新**黄河大街恒安大厦1616室 |
住宅 |
46.52 |
| 17 |
新**黄河大街恒安大厦1617室 |
住宅 |
46.52 |
| 18 |
新**黄河大街恒安大厦1618室 |
住宅 |
46.52 |
| 19 |
新**黄河大街恒安大厦1619室 |
住宅 |
46.52 |
| 20 |
新**黄河大街恒安大厦1620室 |
住宅 |
46.52 |
| 21 |
新**黄河大街恒安大厦1621室 |
住宅 |
46.52 |
| 22 |
新**黄河大街恒安大厦1622室 |
住宅 |
46.52 |
| 23 |
新**黄河大街恒安大厦1623室 |
住宅 |
46.52 |
| 24 |
新**黄河大街恒安大厦1624室 |
住宅 |
43.36 |
| 25 |
新**黄河大街恒安大厦5层 |
住宅 |
1128.42 |
| 26 |
新**黄河大街恒安大厦6层 |
住宅 |
1128.42 |
| 27 |
新**黄河大街恒安大厦7层 |
住宅 |
1128.42 |
| 28 |
新**黄河大街恒安大厦14层 |
住宅 |
1128.41 |
| 29 |
新****中路临街3号楼东起第16间 |
商业 |
4394.62 |
| 30 |
新**世纪家园临街五号楼街房东起5-7号第3-4层 |
商业 |
807.50 |
| 31 |
****花园北区综一号楼街房6号(-1—2层) |
商业 |
449.20 |
| 32 |
******A区1段9号 |
商业 |
214.34 |
| 33 |
****花园北区A10号楼第3、4层 |
综合(商业) |
1922.81 |
| 34 |
**市新**乔南新村西侧街房东起第4、5间 |
商业 |
387.34 |
| 35 |
**市新**乔南新村西侧街房东起第6、7间 |
商业 |
385.80 |
| 合计 |
14197.38 |
||
报名联系人陈伟
联系电话:(029)682965 189****97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