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国家发展改革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发改投资〔2012〕2492号)及**省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相关文件的要求,我公司受****委托,为充分了解社会各界对本项目建设在社会稳定方面的影响,收集相关意见建议,更好的做好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现将本项目的基本情况及所涉及的内容进行公示。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铁矿采选项目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项目位于**市**48°方向直距24km处,位于苏**镇155°方向3.5km处。其地理坐标(CGCS2000坐标):东112°51′01″-112°58′13″,北纬38°52′35″-38°55′01″。****中心点:东经112°54′37",北纬38°53′48"。涉及村庄下**村、白石村、刘家庄村。
建设性质:改扩建。
建设内容及规模:先期开采**矿体,主要建设内容包括:**2#运输斜坡道、回风竖井、进风竖井、回风平硐、管缆井、3#回风竖井及配套公辅设施,设****铁矿石原矿120万吨。后期接续开采**矿体,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结合现有井巷工程布置情况,利旧现有1#运输斜坡道、1190m中段巷道、1150m中段巷道等井巷工程,**1#回风竖井,利旧现有主要公辅设施;设****铁矿石原矿40万吨。利旧现有3座选矿厂,****铁矿石原矿进行选矿处理。
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及防范措施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开展**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广泛开展民意调查,履行公众参与、专家咨询、信息公开等程序,并对**项目实施的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和可控性等方面进行评估,对识别出的主要风险源进行分析预测,提出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通过建立有效的沟通机制,及时解答民众疑惑,消减和减缓**项目的负面影响,使土地利用、环境保护及社会和谐协调发展。
三、公众反映意见的方式公示期间,公众可将书面意见通过书面意见、信件、走访、电话等方式向评估主体、评估单位提出意见,表达对本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意见和建议。
四、公示周期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
五、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主体****单位地址:****市苏**镇刘家庄村北
六、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单位**绿水****公司单位地址:**省******体育场对面406号
联系人:张飞 联系电话:151****9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