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完善我院急诊急救服务体系,提升院前急救能力,更好地满足周边群众医疗转运需求,我院拟采购1 辆监护型救护车,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救护车参数及市场价格调研,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积极响应并提交资料报名,具体有关事宜如下:
一、项目名称:****监护型救护车采购项目
二、项目内容:
| 项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采购基本需求 |
| 监护型救护车 |
1 |
辆 |
1.车辆基础参数需符合国家救护车相关标准。 2.基本需求:车辆基本框架(警灯、外饰、报警器等)、车内前后空调、变速箱(手动挡)、燃油种类(柴油)、排放标准(国六)、驱动形式(前置前驱)、发动机排量(2.0-3.0) 、核载人数(5—9人)、360°倒车影像、行车记录仪等整车安全配置。 3.医疗舱改装要求:中隔断系统、观察窗、通风与照明、电源系统、储物柜系统、防腐医用地板、对讲、消毒灯及看护座椅等。 4.必配设备:自动上车担架、输液挂钩、氧气管道、终端和10L氧气瓶、灭火器等。 |
三、其他要求
(一)资质要求:供应商需提供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含救护车销售/ 改装)、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若涉及医疗设备)、车辆改装资质证书(符合国家救护车改装标准)。
(二)售后保障:提供至少1年整车质保(含改装部分)。
(三)培训服务:需提供免费培训。
四、参与供应商须具备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的营业执照或三证合一等证明文件),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且本项目服务内容在经营范围内。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评审活动。
(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个项目的评审活动。
****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八)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报名所需提供材料
(一)项目报价表:包括产品名称、生产厂家(规格、配置参数、单位、数量、单价)、服务费用、运输费用、税金、总金额、交货期、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售后服务承诺书(内容格式自拟)以及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有关材料等。
(二)报价人有效证件: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代理时必须提供)等。
(三)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查询记录或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
(四)车辆基本技术参数及配置。
(五)同类采购项目历史成交信息(如有)。
(六)报名单位须保证所提供的资料真实有效,若存在虚假或失效情况,将取消参评资格。
六、响应材料递交方式
(一)采用纸质文件递交:在征集时间内将上述资料加盖公章,密封提交。密封文件袋封面应注明:项目名称、投递人全称、项目负责人联系方式、投递时间。加急标书代写
(二)文件可邮寄或现场递交。邮寄地址为:**市**区**镇标营新区壮锦路67号(****总务科)。
七、公示获取材料时间:2026年1月19日—2026年1月23日,共5个工作日。(工作日上午8:00-12:00,14:30-17:30)
八、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月23日17时30分前。公示期间,若有异议,可向****总务科业务咨询。加急标书代写
九、项目联系方式
(一)业务咨询联系人:罗老师 电话:0771-****442
(二)监督电话:0771-****473
十、公告媒介:本次公****人民政府官网、****微信公众号上同时发布。
注:本次征集仅为市场调研信息收集,不属于正式采购通知,不构成任何采购承诺,最终采购方式以后续正式招标公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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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