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
新增治理面积3100hm2,使流域治理度由20.23%提高到84.33%,年减流量71.02万m2,年减蚀总量6.56万t,林草覆盖率由35.58%,提高到76.38%.
新增水土保持治理面积3100公顷,包括:综合治理区面积490.88公顷,其中营造水土保持乔木林(樟嫁红)33公顷;水保灌木林(沙棘)99公顷;水保灌草结合林357.03公顷;预防保护区封育治理面积2609.12公顷。
进行侵蚀沟治理削坡9869立方米;修建铅丝石笼沟头防护17处;铅丝石笼谷坊186座;铅丝石笼单侧护岸1761米,秸秆复垦6.05公顷;修建过水路面3处;安装异形石标志碑1座、封育碑10座、网围栏32.54千米。具体施工内容详见招标工程量清单。
二、公示目的
为广泛听取各方意见,确保招标文件的公平、公正、科学和可操作性,现对《**小流域综合治理提质增效工程(2026年)宝力根花项目区一期区招标文件》(草案)进行公示,公开征求潜在投标人及社会公众的意见和建议。
三、公示文件
本次公示的文件为招标文件草案
四、获取方式
潜在投标人及社会公众可自即日起登录以下网站免费下载查阅招标文件草案:**自治区公共**交易网(htp:/ggzyiy.****.cn)
五、意见反馈
1.反馈对象:所有反馈意见请提交至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
2.反馈要求:
意见须以书面形式提出,并加盖单位公章(个人可签字)。
意见应具体明确,指出招标文件草案中的具体条款、页码或内容,阐述修改理由及依据,并提出具体的修改建议。
请注明反馈单位的名称、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及电子邮箱。
3.反馈渠道:
电子邮箱:****@qq.com。
邮寄地址:**自治****浩****门市
邮编:137400(请在信封上注明“招标文件意见反馈”)
4.反馈截止时间:2026年01月21日17:00前(以邮件发送时间或邮戳时间为准,反馈截止日期为预公示截止日期)。标书代写
六、公示期
2026年01月19日至2026年01月21日,共三个工作日。
七、重要声明
1.本次公示的招标文件为征求意见草案,并非正式招标文件,不构成招标要约。
2.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将对收集到的意见和建议进行汇总、研究,但不承诺采纳所有意见。最终发布的正式招标文件以届时发布的招标公告及文件为准。
3.本次公示及意见征集活动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具有约束力,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保留对招标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和修改权。
4.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如对招标文件草案有异议,应严格按照本公告要求在公示期内提出。逾期未提出或未按要求提出的异议,视为无异议。
5.正式招标公告将在公示期结束并完善招标文件后另行发布。
八、发布机构及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 址:**
联系人:赵**
电 话:138****6900
代理机构名称:****
地 址:****市
联系人:潘经理
电 话:0482-****456
九、发布媒介
本公告在**自治区公共**交易网(http:/ggzyjy.****.cn)上发布。
十、发布机构和时间
发布机构:****
发布时间:2026年0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