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1月19日市数据局拟批准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情况(宜兴市)

审批
江苏-无锡-宜兴市
发布时间: 2026年01月19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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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月19日市数据局拟批准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情况(**市)
2026年1月19日市数据局拟批准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情况(**市)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1 非晶合金节能配电油式变压器和干式变压器及其零部件制造的搬迁扩建项目 **市徐舍镇 ******公司 ******公司 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市徐舍镇**村振丰东路92号,总投资15000万元进行建设,将现有厂区变压器生产线全部搬迁至本厂区,主要原辅料、生产设施及设备必须与环评报告表表2-6、2-7一致,建成后本项目形成年产非晶合金节能配电油式变压器10500台、非晶合金节能配电干式变压器4500台、变压器油箱20000台、高低压配电柜系列产品5000台、环网柜系列产品3000台、计量箱系列产品20000台的生产能力 1、厂区排水系统按“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原则进行设计和建设。项目试漏水循环使用,无生产废水外排;职工生活污水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徐舍****处理厂集中处理,尾水达标排放。
2、项目工程设计和生产中,应按《报告表》要求,各类废气采用密闭、负压、管道收集,并进一步优化、落实废气捕集处理方式和处理设施,提高废气的收集和处理效率,规范设置排气筒位置和高度(不得通过加**风量稀释排放),同时需加强对无组织排放源的监控管理。浇注、固化、注塑工序有机废气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表9及其修改单标准,灌漆、补漆、烘干、静电喷涂工序产生的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排放执行《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439-2022)表1标准,天然气燃烧废气排放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3728-2020)表1标准,其他工序颗粒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表3标准。
3、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并采取有效减振、隔声、消音等降噪措施,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不得扰民。
4、按“**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理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废(特别是各类危险固废)的分类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一般固废必须妥善落实处置单位;废活性炭、废机油等各类危险固废必须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实现固体废物零排放。厂内危险废物暂存设施等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省固体废物全过程环境监管工作意见》(苏环办【2024】16号)等固危废管理要求,缩短存储周期,加大周转频次,防止造成二次污染。
0510-****3129
****@163.com

公开时间:2026年1月19日~1月23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