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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零星工程维修改造工程项目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2026-01-19
一、本招标项目年度零星工程维修改造工程项目(项目名称)已经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现已落实。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施工单位。 二、****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招标代理)。 三、项目概况: 1、工程地点:具体按甲方通知为准 2、工程规模:年度结算总额不得超过100万元(年度结算总额若有超出,则合同自动解除,且超出部分不予结算),且服务期限内2万元≤单项维修工程金额<30万元。 2、计划工期:根据各维修项目,由甲方根据工程具体情况确定。 4、工程质量要求: 合格 四、招标范围: 发包人所辖资产零星维修改造项目,具体以甲方通知为准。 详细维修内容:以甲、乙双方确认的书面维修工程确认单为准,以实际发生为准。 服务期限:1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五、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企业资质条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资格: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特别提醒: ①本工程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为二级注册建造师的,必须根据《****建设厅关于我省二级建造师、二级造价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换发的公告》((2023)第26号)文件要求使用并提供证书,如未按文件要求提供证书,该证书无效,视为项目负责人的资格不符合要求。 ②本工程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为一级注册建造师的,必须根据《****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 号)文件要求使用并提供电子证书,如未按文件要求提供电子证书,该电子证书无效,视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不符合要求。 六、资格审查的必要合格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4)拟派项目负责人为投标企业正式人员(投标企业必须提供:投标企业与项目负责人双方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书); (5)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①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②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或在**区范围内有在建工程的,虽然未正式竣工验收但工程确已完工的,必须有由建设单位出具“工程已完工,同意项目经理参加其他工程招投标活动”的证明的。 (6)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①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②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③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④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⑤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⑥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⑦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7)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中本项目要求的资质不处于不合格状态。标书代写 (8)****集团有****公司发生过投诉或法律纠纷。 七、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6年1 月19日至2026年1月27日17时 00分; 2、获取方式:符合本项目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将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扫描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需含有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扫描件发送至以下邮箱 ****@qq.com ,并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电话确认报名成功后,招标文件可以通过电子邮件形式发送,电子招标文件与纸质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未按要求获取招标文件,视为放弃投标资格。 3、本次招标文件工本费为300元,售后不退,由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之前缴纳。未在规定时间交纳招标文件工本费用的,视为放弃本项目投标。 八、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和地点标书代写 时 间:2026年1月30日09时30分(**时间); 地 点:**市桃坞路服饰城5幢四层会议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集团****公司官网网上发布。****集团****公司官网(http://www.ncd-group.com/)是本工程公告、中标结果公示等招标信息约定的唯一公开发布媒介。 九、如发现投标人递交的资格审查材料有弄虚作假行为,该投标人将记入不良纪录,并上报有关部门。如已中标,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由该投标人承担一切责任和损失。 十、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技术标40分、商务标60分) 十一、联系方式
2026年1 月 19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