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 一、采购条件 | |||||||||||||||||||||
| ****中心项目1#至7#商业楼的招标人为****,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就上述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次招标活动 | |||||||||||||||||||||
| 二、项目基本情况 | |||||||||||||||||||||
| 1.项目名称:****中心项目 1#至7#商业楼 | |||||||||||||||||||||
| 2.项目类别:工程类 | |||||||||||||||||||||
|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
| 4.采购内容:(1)本项目主要招标内容为包括:1#~7#、1-1#、4-1#商业楼以及门卫和公厕,总建筑面积约59642.38m2,其中1#楼结构形式为框架结构,1-1#、2#~7#为钢结构,工程内容包含土建、钢结构、装饰、安装等(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2)计划工期:210日历天。 (3)质量标准:工程竣工验收时质量达到一次验收合格标准,并保证质量符合国家技术标准,并顺**过验收。 | |||||||||||||||||||||
| 5.预算金额:9391.306428万元 | |||||||||||||||||||||
|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 |||||||||||||||||||||
| 1.供应商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国家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拟承揽本工程的项目经理须具有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建筑专业),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4.财务要求: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5.供应商在“信用中国”(www.****.cn/xinxigongshi)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供应商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n/shixi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n)无行贿犯罪记录。 6.申请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7.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8.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内容。 | |||||||||||||||||||||
| 四、采购文件获取 | |||||||||||||||||||||
| 1.采购文件获取方式及地点:登录**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用户端,通过供应商身份进行网上下载。投标人操作参见首页“服务中心-操作手册”及首页“CA办理”。招标人通过**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发布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投标人应自行关注交易平台,并及时下载,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未获取招标文件及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或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备注:本项目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投标人资格以开标后资格审查结果为准。 招标文件售价:300元/份,售后不退。未在投标文件下载截止时间前支付投标文件费用的,不具备投标资格。(采购代理账户信息:账户名称:****;开户行:****银行****公司****支行;账号:****57777;备注:单位简称+项目名称,投标人汇款后请将凭证发送至****@163.com,****公司)电子标服务 2.采购文件发售时间:2026年01月20日 08时30分00秒 到 2026年01月26日 17时00分00秒 |
|||||||||||||||||||||
| 五、投标文件提交标书代写 | |||||||||||||||||||||
| 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及地点:登录**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用户端,通过供应商身份进行上传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以服务器收到投标文件后返回的回执中的时间为准(回执中的时间由时间戳服务器生成,****中心保持一致)。逾期上传或者未按要求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平台系统不予受理。 标书代写 2.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2月09日 14时00分 |
|||||||||||||||||||||
| 六、开标时间和地点 | |||||||||||||||||||||
| 1.开标时间:2026年02月09日 14时00分 2.开标地点:**市**区环球国际A座25楼开标舱。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采购,投标人代表须用CA数字证书锁(与制作投标文件时同一把锁)在规定的时间内对上传的投标文件进行解密。 |
|||||||||||||||||||||
| 七、发布公告媒介 | |||||||||||||||||||||
| 本公告在**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www.****.com/)、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om/)网上发布。 | |||||||||||||||||||||
| 八、其他说明 | |||||||||||||||||||||
| 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 |||||||||||||||||||||
| 九、联系方式 | |||||||||||||||||||||
|
|||||||||||||||||||||
| 3.监督部门名称:****集团有限公司 |
|||||||||||||||||||||
| 具体部门名称:纪检监察室 |
|||||||||||||||||||||
| 监督部门地址:中关村软件园10楼 |
|||||||||||||||||||||
| 监督部门联系方式:0539-****828 |
|||||||||||||||||||||
| 监督部门联系邮箱:****@sina.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