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 发布机构: | ****环境局****分局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组配分类: | 行政审批 |
| 发文字号: | 成文时间: | 2026-01-19 | |
| 公文时效: |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5年1月19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 ||||||
| 公示时间 | 2025年1月19日起5个工作日 | |||||
|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公示期间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
| 1 | ****亿合海关监管区配套300万吨洗煤项目 | ****开发区**街以北、杭盖街以东、临策铁路以 南、乌力吉路以西 | **** | |||
| 项目概况 | 项目类别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公众参与情况 | |||
| 本项目坐标为:E:101°18'31.244",N:42°32'53.489" 。主要包括:总用地面积20568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69597.92平方米。主要建设监管区原煤棚、海关查验房、地泵房及配套的附属设施及围墙约2400米,其中海关监管区原煤棚(球形网架)30000平方米,地磅房(3座)139.08平方米,门卫/监管机房(砖混)147平方米,海关查验库房(门钢)250平方米,配套生活区办公楼(2层)2686.4平方米,洗煤厂区原煤棚(管桁架)10000平方米,精煤棚(管桁架)15000平方米,机修车间198平方米,洗煤车间(钢结构)2688平方米,浓缩车间(钢结构)3528平方米,矸石棚(管桁架)4150平方米,化验室(砖混)252平方米,泵房(框架)74.88平方米,地下消防水池(框架)484.56平方米,洗煤加工能力300万吨/年。本项目总投资为16600万元,环保投资335.17万元,占总投资的2.02%。 | 报告表 | 内****公司 | / |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 (一)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施工期大气污染主要来自于建筑材料的运输及装卸。采取设置围墙,道路硬化措施,洒水降尘等方式。建筑材料密封存储、用防尘布遮盖,建筑垃圾及时清运。本项目运营期项目原煤存储、准备(筛分破碎)、转运、输送等环节产生的颗粒物。跳汰工序含水量较高,产生的颗粒物极少,可忽略不计。 (二)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和生产废水。施工人员生活用水进行沉淀处理,然后用于绿化,杜绝无组织外排。生活污****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处理。项目运营期施工废水进行沉淀处理,然后复用于搅拌砂浆和地面降尘洒水等生产环节,生活污水定期运到额****处理厂统一处理。 (三)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用先进的低噪声设备,在高噪声设备周围适当设置屏障以减轻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控制施工场界噪声不超过《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主要来源于破碎机、筛分机、跳汰机、旋流器、浓缩机、浮选机、压滤机、泵、风机等设备运行。 (四)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措施。项目施工期的固体废弃污染主要来源于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生活垃圾应集中收集、定点堆放,定期运往环卫部门指定地点处置;施工过程中的建筑垃圾要及时清运,尽量采取回收利用**化方式处理,不能回收****管理部门指定地点处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煤泥和煤矸石)、铁屑以及危险废物(检修废机油)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有关要求;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有关要求 (五)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防治措施。 (六)落实并优化《报告表》提出的各项风险防范措施。 | ||||||
| 公示期间,公众可以采取信函、传真或留言方式,向我局提出建设项目审批的有关意见和建议,请注明“对某项目环评审批的意见或建议”,并留下联系方式(姓名、地址、电话、或者邮箱等),以便我们及时答复反馈。 | ||||||
| 受理单位 | ****环境局****分局 | |||||
| 邮政编码 | 735400 | |||||
| 邮寄地址 | ****环境局****分局 | |||||
| 传真电话 | 0483-****76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