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困难群众救助物资采购项目
2.项目单位:****
3.项目预算:预算最高限价10万元(含运费、税费等所有相关费用)。
4.项目内容:采购困难群众救助物资600份,每份包含大米(10公斤/包)1包、食用油(5升/桶)1桶,物资总数量为大米600包、食用油600桶。
5. 采购方式:询价采购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须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营。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声明函。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并提供相应声明函。
4.具备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且经营范围包含本次采购物资相关内容,同时持有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5.能提供所投大米、食用油的近期(一年以内)产品检验报告及合格证明文件,确保产品符合国家质量标准。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不允许转包或分包。
三、采购需求及产品质量要求
1.大米:10公斤/包,为注册品牌产品。品质不低于GB/T1354-2018米一级标准,生产日期须为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6个月内,包装完好、密封,标注清晰的产品名称、规格、生产厂家、生产日期、保质期等信息并提供产品检验报告。
2.食用油:5升/桶,为注册品牌产品,非转基因品种。符合国标二级及以上标准(如为花生油、大豆油等可明确具体品类及对应国标);符合食品安全标准GB2716-2018规定。生产日期须为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6个月内,包装密封无破损,标签信息完整合规。
3.所有物资均须符合国家食品安全相关标准,无变质、异味等问题,若存在质量问题,采购单位有权要求更换并追究相关责任。
四、交货时间及地点
1.交货时间:自签订合同之日起7日内完成全部物资的送达及验收。
2.交货地点:****服务中心,供应商需提供送货上门服务。
五、报价要求
1.报价须包含物资采购费、包装费、运输费、装卸费、税费等完成本项目的全部费用,为一次性不可更改报价。
2.供应商须对本项目全部物资进行完整响应,不得仅对部分物资报价。
3.报价文件需包含:
- 报价表(需注明物资名称、规格、数量、单价、总价,加盖单位公章);
- 营业执照、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含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 产品合格证明及相关资质文件;
- 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等。
4.报价文件需密封包装,在封口处加盖单位公章,于2026年1月19日17:30 (**时间)前送****服务中心,逾期送达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报价文件不予受理。
六、评审时间及地点
1.评审时间:2026年1月22日9时30分(**时间)
2.评审地点:****8楼大会议室(地址:**市金**路1号市政府大楼)
3.参与方式:报价人需派1-2名代表到场,需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单位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
七、成交供应商确定
1.采****小组,对符合资格要求且满足采购需求的报价文件进行评审。
2.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确定成交供应商,即在全部满足采购需求的前提下,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人;若报价相同,以报价文件送达时间较早者为准。标书代写
3.若符合资格条件的有效报价供应商不足三家,本项目将按废标处理。
4.报价截止时间即为评审开始时间,评审结果将在**市党政门户网进行公示。标书代写
八、付款方式
供应商完成全部物资交付并通过采购单位验收合格后,需向采购单位提供物资核算清单、等额合法有效的发票。采购单位在收到上述材料后一次性支付全部货款(以财政支付为准)。
九、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波
联系电话:138****1112
联系地址:**市蔡伦北路15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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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