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征求意见范围:
1、是否出现明显的倾向性意见和特定的性能指标;
2、影响采购“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的其他情况。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虞国资委〔2021〕42 号》第十八条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售后保障等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严重失信行为和行贿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是企业****银行****委员会(原保监会)颁发的《保险公司法人许可证》或《保险许可证》,投标人是企业法人授权的分支****银行****委员会(原保监会)颁发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许可证均须在有效期内【提供《保险公司法人许可证》或《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的扫描件】;
3、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审查方式,由采购人负责审查。
三.征求意见回复:
1、意见递交时间:2026年01月22日16时30分前(节假日除外)递交
2、意见递交方式:各投标人及专家提出修改理由和建议的,将书面材料签字(盖章)并密封后送至浙****公司、**宇康****公司,外地可将扫描件发送邮箱至****@qq.com,扫描件必须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3、意见接收机构:浙****公司、**宇康****公司/****、******公司
4、联系人:陈杰/任工、杜工
5、联系电话:188****2923/0575-****3992
****、******公司
浙****公司、**宇康****公司
2026年0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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