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3********340713k /202509-00013 | 信息分类:政府投资项目初步设计审批 | |
| ****委员会 | 生成日期:2025-09-05 | |
| ,, | 有效性:有效 | |
| 有效 | 废止时间:暂无 | |
| 关于**区二十埠河、小板桥河流域排水管网完善工程(一期)初步设计的批复 | 失效时间:暂无 | |
瑶发改投资〔2025〕76号
关于**区二十埠河、小板桥河流域排水
管网完善工程(一期)初步设计的批复
******公司:
你单位报来《**区二十埠河、小板桥河流域排水管网完善工程(一期)初步设计审批的申请》及附件材料已收悉。我委委托********研究院编制的《**区二十埠河、小板桥河流域排水管网完善工程(一期)初步设计》(以下简称“初步设计”)进行了审查。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修改后的**区二十埠河、小板桥河流域排水管网完善工程(一期)初步设计。
二、该项目位于**区,主要建设内容对**区二十埠河长江东路下游20米右岸排口(长江东路箱涵)、慈湖**下游10米右岸排口(慈湖路箱涵)、****下游160米右岸排口(乐水路箱涵)、**江**下游10米右岸排口(**江路箱涵)汇水范围及周边的排水管网进行排查检测、雨污分流整治和排水管网完善提升改造等。流域面积约6.1平方公里,改造管网总长度约50公里,其中:改造小区排水管网约44公里,改造道路排水管网约6公里。
三、下一步,应进一步搜集有关基础资料并认真落实《专家组意见》中有关事项。
四、经审查,项目投资概算为22682.52万元。
五、该批复文件有效期2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项目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应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届满前30个工作日内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向我委申请延期的,本批复文件自动失效。
请严格依据初步设计批复内容进行施工图设计,结合场地现状及工期,优化施工方案,合理控制工程投资;按照政府投资管理办法要求,规范工程招投标和监理工作;按规定办理开工前相关手续,抓紧开工建设。
本项目编码为****
附件:****关于《**区二十埠河、小板桥河流域排水管网完善工程(一期)初步设计》的评审报告(合工咨〔2025〕164号)
****
2025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