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市示范区充电桩基础设施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0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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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范区充电桩基础设施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26-01-19 00:00

1.招标条件

****示范区充电桩基础设施项目EPC总承包,已由****示范区****规划局批准建设,项目代码:****,招标人为****,建设资金为自筹资金,项目资金已落实,出资比例为 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示范区充电桩基础设施项目EPC总承包

2.2 建设地点:****示范区区域内。

2.3项目规模:在****示范区****园区、景区、小区广场等周边配建充电车位,包括安装充电堆(2560KW-16枪、1000KW-12枪、800KW-12枪等)、变压器(2500KVA、2000KVA、1000KVA变压器等)、光伏发电设备、储能设备等设施设备。本项目总投资约6000万元,最终实施规模以实际建设情况为准。

2.4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一个标段

2.5 招标范围:

设计:设****示范区充电桩基础设施项目EPC总承包项目整体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施工全过程的设计服务、工程竣工验收及竣工图审核等;施工图须经招标人确定并通过招标人选取的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合格;施工图预算须招标人委托的造价咨询机构进行审查。

施工: 施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为本项目整体工程量清单、施工图范围内所有内容的施工、设备采购、调试、试运行、竣工验收、责任期内的修复和保修工作等。

设备购置部分:新能源充电桩的相关设备及管理平台、软件系统等。

2.6 计划工期:410日历天,其中:设计期限:45 日历天;施工工期365日历天;

2.7质量要求:设计符合现行设计规范、规程、规定、标准要求;施工符合合格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格要求:

3.1.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1.2、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所需的下列设计及施工资质):

(1)设计资质:投标人须具备电力行业(送电工程、变电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2)施工资质:须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1.3、拟派相关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有所需的下列要求):

项目总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须具备在本单位注册的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拟派设计负责人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项目总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可为同一人。

拟派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应提供近半年以来养老保险交纳证明,交纳时间不少于3个月(已开通网上养老保险查询功能的须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网络查询截图,没有开****保障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或查询清单为准)。

3.1.4、企业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冻结、接管、破产状态或在其他项目中无违法违规行为,提供书面承诺书(加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章,格式自拟),若发现投标人具有弄虚作假行为,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3.1.5、投标人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n)的“失信被执行人” “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页面截图或页面,不得有不良记录(执行财库【2016】125 号文)。(查询时间必须是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以后)。

3.1.6、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当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以联合体参加的,联合体协议书中应明确联合体所有成员方的有关责任与义务,各方并就合同条款共同分担合同义务。

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联合体成员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联合体成员确定资质等级;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招标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联合体成员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活动;

联合体成员单位不得超过 3 家(含牵头人),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职责分工等内容),牵头人为施工企业(以下简称“牵头人”),牵头人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招标活动的,牵头人须在“**市公共**交易信息网”完成企业注册和CA数字证书认证办理,联合体成员无需报名;

投标过程中除联合体协议书由双方签字盖章外,招标文件下载、投标保证金等费用缴纳、文件签字盖章等内容均由牵头人签署、办理。标书代写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或者作为其他联合体成员参加本项目投标。

注: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涉及营业执照、资质、业绩、获奖、人员、财务、社保、纳税、证书等内容,必须已经在**市公共**交易信息网企业信息库中进行了上传登记。未在企业信息库中登记的上述内容,不作为评标依据。投标人应及时对企业信息库的相关内容进行补充、更新。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先办理公共**CA数字证书,****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cn)交易平台主体库完成注册。具体操作参见:****中心网站—交易平台登录—主体库中的操作手册。

4.2 完成企业库注册后,请于 2026-01-20 00:00:00(**时间、下同)至2026-02-09 09:30:00,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工程建设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完成该项目招标文件的下载。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招标文件下载。未按规定从“工程建设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否决。标书代写

4.3 **市电子交易系统投标人操作手册请各投标人自行前****交易中心门户网站(http://ggzy.****.cn)“下载中心”建设工程栏下载。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无需到达现场提交原件资料。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26-02-09 09:30:00。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下列方式递交投标文件:

投标人应当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工程建设电子交易系统”,完成保证金的缴纳并将已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确定已加密投标文件保存上传成功。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5.2 根据本章第5.1款的规定,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只要出现任何一种投标文件应当拒收的情形,其投标将被拒绝。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2.0开标方式。投标人需在开标当天0时至项目开标时间,使用CA数字钥匙登录不见面2.0系统(https://ggzy.****.cn/bidweb/)选择登陆身份进行登录签到或使用CA数字钥匙登录工程建设交易平台(https://ggzy.****.cn/gcjs) 点击业务管理-开评标-不见面开标2.0进入不见面开标大厅完成签到,登陆后进入不见面开标大厅完成签到,截至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开始时间)未完成签到的投标人将无法参与本项目的开标过程。

5.3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涉及营业执照、资质、业绩、获奖、人员、财务、社保、纳税、证书等内容,必须已经在公共**交易平台企业信息库中进行了上传登记,并将作为原件核对依据。未在企业信息库中登记的上述内容,不作为原件核对依据。投标人应及时对企业信息库的相关内容进行补充、更新。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交易中心其公共**交易平台上录入并交互发布于《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其他网站转载只供参考,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地 址:**临港产业园跨境电商综合产业园5号楼

联 系 人:许先生

电 话:136****9897

招标代理机构:****

联 系 人:胡先生 刘女士 王先生

联系电话:186****7308 152****9879 166****3259

地址:**省****示范区**路与玉**路交叉口**建总部港50号楼4楼402-8号

监督单位:****示范区****环保局

监督电话:0395—****296



此处文件下载仅供查看,不作为参与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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