郊区经开区智能制造产业园二期三标段项目10KV配电工程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0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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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开区智能制造产业园二期三标段项目10KV配电工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 项目名称:**经开区智能制造产业园二期三标段项目10KV配电工程;

1.2 招标人:****;

1.3 项目业主:****;

1.4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1.5 项目出资比例:100%;

1.6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1.7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1.8 定标方法:本次招标 不采用 评定分离。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经开区智能制造产业园二期三标段项目10KV配电工程;

2.2 招标项目编号: ****;

2.3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4 招标项目标段编号: ****;

2.5 建设地点:****开发区 ;

2.6 建设规模:本次是对主体项目的供电进行设计采购施工,建设1260KV(630+630)欧式箱变及基础一座,配套高压电缆,低压出线及低压配电柜2只 。

2.7 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70万元,具体包含以下①+②项费用;

①设计服务费用最高投标限价为 3万元;

②**工程费用最高投标限价为 67万元。

2.8 计划工期: 工期35日历天;

2.9 招标范围:本项目采用 EPC 总承包模式发包,包括但不限于项目供电线路勘测、协助发包人办理供电方案申请、依据审批的供电方案开展施工图设计及报请供电主管部门图审、设备材料采购、电力工程施工、设备安装、试验测试调试、试运行、培训验收,以及实施过程的临时便道、原有电力管道疏通、依据施工方案需要协调施工有关内容以及对原有现状破坏的恢复,最终完成供电部门验收及移交、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等所有工作。保修期内的质保服务等本项目所有的设计采购施工移交总承包工程。项目施工过程中一切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1)设计:完成项目供电线路勘测、协助发包人办理供电方案申请、依据审批的供电方案开展施工图设计及报请供电主管部门图审、设计咨询服务,以及必要的专家论证及相应配套服务等全部工作内容;

(2)采购:完成所有设备及材料的采购、运输、装卸、安装、调试、材料设备相应的试验检验、相关部门检测验收合格准许运行等;

(3)施工:完成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内容,工程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移交及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等项目的全部工作。

2.10 项目类别:电力工程EPC总承包;

2.11 其他: /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质要求:独立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条件,联合体投标其联合体各方成员须相应具备以下资质条件:

(1)设计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电力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力行业(变电工程、送电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2)施工资质要求(须同时满足下列资质):

①****委员会****能源局颁发的有效承装(修、试)类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修、试)类五级及以上资质(老证)或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修、试)三级及以上资质(新证)【****能源局关于做好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

②具备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③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业绩要求:

近五年(自2021年1月1日以来,业绩时间以合同中建设单位签署日期为准,业绩金额以合同中载明的金额为准,余同),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中任一单位完成过单项合同金额≥30万元的10kv及以上电力工程设计(或施工或工程总承包)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

3.3 项目总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1)项目总负责人(即工程总承包经理):具备有效的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注册电气工程师资格或电力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和开标截止时间前半年内在该投标单位连续三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标书代写

(2)拟派设计负责人:具备有效的注册电气工程师资格或电力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和开标截止时间前半年内在该投标单位连续三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标书代写

(3)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要求:具备有效的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和开标截止时间前半年内在该投标单位连续三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

(4)设计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可以兼任项目总负责人,其他人员不得兼任。

3.4 项目总负责人(即工程总承包经理)业绩要求(至少完成过其中一项):

近五年(自2021年1月1日以来,业绩时间以合同中建设单位签署日期为准,业绩金额以合同中载明的金额为准,余同),拟派项目总负责人以项目总负责人(工程总承包经理)身份完成过单项合同金额≥30万元的10kv及以上电力工程业绩,或者以设计负责人身份完成过单项合同金额≥30万元的10kv及以上电力工程设计业绩,或者以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身份完成过单项合同金额≥30万元的10kv及以上电力工程施工业绩。

3.5 投标人财务要求:无。

3.6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资格审查采取资格后审方式进行。

联合体投标应满足下列要求:

(1)采用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单位进行缴纳投标保证金及投标文件的编制等投标工作;

(2)本项目联合体单位最多不得超过2家;

(3)联合体成员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本次投标;

(4)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成员的工作内容及权利义务,除联合体协议需要各方盖章外,其余盖章由牵头人盖章即可,牵头人盖章即视为联合体各方均认可;

(5)联合体的各专业资质等级,根据联合体协议约定的专业分工,分别按照承担相应专业工作的资质等级最低的单位确定。

3.7本项目 非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招标。

3.8其他要求: /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6年 1月 19 日至2026年 1 月 27 日,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3时至5时(**时间)。

4.2 获取方式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持投标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在 ****(详细地址:**市绿源大市场三期1709)获取招标文件或以电子邮箱方式获取招标文件(将投标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扫描件直接发送至 ****@qq.com,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

(2)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方式: / 。

(3)招标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在工作时间(工作时间:工作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2:30 至 5:30)拨打 徐工 138****5630。

4.3 招标文件价格:0元。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 1 月 28 日 9 时 30 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

6. 开标时间及地点

6.1 开标时间:2026年 1 月 28 日 9 时 30 分

6.2 开标地点:****服务中心一楼开标室(4号楼)

7.联系方式

对本项目存在异议或质疑的可在公示期内通过以下联系方式向招标人或代理机构提出。

7.1 招标人

招 标 人:****

地 址:**市**新一西路189号**工贸园光电智造产业园B区1号楼辅楼2-3层

联 系 人:姚先生

电 话:156****6268

7.2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 **市绿源大市场三期1709

联 系 人:徐工

电 话: 138****5630

8.其他事项说明

8.1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关联情形、不得存在的其他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8.2本项目投标保证金:无

招标进度跟踪
2026-0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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