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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农机拆解建设项目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1224MACKE2RR11 | 建设单位法人:黄凯 |
| 黄凯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县 |
| **省**市**县致富乡巨富村海隆胜屯 |
| ****农机拆解建设项目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85-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非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均不含原料为危险废物的,均不含仅分拣、破碎的)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42-C42-废弃**综合利用业 |
| 建设地点: | **省**市**县 **省**市**县致富乡巨富村海隆胜屯 |
| 经度:127.36916 纬度: 46.9546 | ****机关:****环境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5-07-18 |
| 绥环审〔2025〕68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 2025-11-18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340 |
| 49.1 | 运营单位名称:**** |
| ****1224MACKE2RR11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 ****1224MACKE2RR11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 ****1181MABLQUL469 | 竣工时间:2025-10-08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5-12-16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01-12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环评宝 |
| ** | 实际建设情况:** |
| 无变动情况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一条报废农机拆解生产线,年拆解报废农机最大量为1000辆 | 实际建设情况:**一条报废农机拆解生产线,年拆解报废农机最大量为1000辆 |
| 无变动情况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车间内设置1条报废农机设备拆解生产线,包括预处理工段、总成拆除工段、机架解体工段、剪切工段(不含精细拆解、打包压块工序) | 实际建设情况:车间内设置1条报废农机设备拆解生产线,包括预处理工段、总成拆除工段、机架解体工段、剪切工段(不含精细拆解、打包压块工序) |
| 无变动情况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本项目全封闭拆解车间内的拆解工序、预处理工序上方分别设置集气罩,拆解工序产生的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由布袋除尘器处理;拆解预处理工序产生的非甲烷总烃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由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处理后的废气一并通过车间15m高排气筒排放。确保颗粒物、挥发性有机物(以非甲烷总烃计)等污染物排放浓度及速率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污染物排放限值;危废贮存库产生的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由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处理后的废气通过危废贮存库15m高排气筒排放。确保非甲烷总烃等污染物排放浓度及速率要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污染物排放限值;拆解车间、危险废物贮存库等要采取全封闭形式,尽量减少粉尘和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废油液抽取及贮存时,尽量做到密闭,减少逸散;加强设备检修及维护,杜绝生产过程中的跑冒滴漏现象发生。确保无组织排放粉尘排放浓度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非甲烷总烃要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监控浓度限值要求(周界外浓度最高点4.0mg/m3);非甲烷总烃厂房外1h平均浓度值要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10mg/m3限值要求,任意一次浓度值要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30mg/m3限值;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减振、隔声、消声等措施,确保厂界四周噪声排放要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 | 实际建设情况:本项目全封闭拆解车间内的拆解工序、预处理工序上方分别设置集气罩,拆解工序产生的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由布袋除尘器处理;拆解预处理工序产生的非甲烷总烃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由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处理后的废气一并通过车间15m高排气筒排放。确保颗粒物、挥发性有机物(以非甲烷总烃计)等污染物排放浓度及速率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污染物排放限值;危废贮存库产生的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由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处理后的废气通过危废贮存库15m高排气筒排放。确保非甲烷总烃等污染物排放浓度及速率要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污染物排放限值;拆解车间、危险废物贮存库等要采取全封闭形式,尽量减少粉尘和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废油液抽取及贮存时,尽量做到密闭,减少逸散;加强设备检修及维护,杜绝生产过程中的跑冒滴漏现象发生。确保无组织排放粉尘排放浓度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非甲烷总烃要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监控浓度限值要求(周界外浓度最高点4.0mg/m3);非甲烷总烃厂房外1h平均浓度值要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10mg/m3限值要求,任意一次浓度值要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30mg/m3限值;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减振、隔声、消声等措施,确保厂界四周噪声排放要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 |
| 无变动情况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利旧现有厂房建设全封闭拆解车间,内设一条报废农用机拆解线;厂区配套建设待拆解区1#、待拆解区2#、库房、危险废物贮存库等环保、储运及公辅工程。项目建成后,年拆解报废农用机具(报废收割机、报废拖拉机、水稻插秧机等)1000台。本项目不涉及燃液化气罐车辆及特种汽车(油罐车、消防车、危险品运输车)等车辆的拆解,建设内容只设拆解过程,不设置破碎过程,也无零件清洗及精细拆解、翻新等步骤。本项目要按照“雨污分流”的原则处理废水。生活污水排入厂区防渗旱厕,定期清掏。初期雨水集中收集排入初期雨水收集池,经油水分离器处理后,污染物浓度应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处理厂处进水水质要求,由罐车****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废水拉运前需提供水质监测报告,并向当地生态环境执法部门申请报备,配合拉运期间的监管工作。严格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地下水及土壤污染防治措施。危险废物贮存库、初期雨水收集池、拆解车间等要做好防渗处理,加强各类设施的日常巡查,避免污染地下水和土壤。本项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市政环卫部门处置,废皮革、废玻璃等外售综合利用;废发动机、散热器、悬架、轴承、车身等外售综合利用。废布袋由厂家回收处理;布袋除尘收尘集中收集,外售综合利用。废制冷剂交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利用和处置。 | 实际建设情况:利旧现有厂房建设全封闭拆解车间,内设一条报废农用机拆解线;厂区配套建设待拆解区1#、待拆解区2#、库房、危险废物贮存库等环保、储运及公辅工程。项目建成后,年拆解报废农用机具(报废收割机、报废拖拉机、水稻插秧机等)1000台。本项目不涉及燃液化气罐车辆及特种汽车(油罐车、消防车、危险品运输车)等车辆的拆解,建设内容只设拆解过程,不设置破碎过程,也无零件清洗及精细拆解、翻新等步骤。本项目要按照“雨污分流”的原则处理废水。生活污水排入厂区防渗旱厕,定期清掏。初期雨水集中收集排入初期雨水收集池,经油水分离器处理后,污染物浓度应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处理厂处进水水质要求,由罐车****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废水拉运前需提供水质监测报告,并向当地生态环境执法部门申请报备,配合拉运期间的监管工作。严格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地下水及土壤污染防治措施。危险废物贮存库、初期雨水收集池、拆解车间等要做好防渗处理,加强各类设施的日常巡查,避免污染地下水和土壤。本项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市政环卫部门处置,废皮革、废玻璃等外售综合利用;废发动机、散热器、悬架、轴承、车身等外售综合利用。废布袋由厂家回收处理;布袋除尘收尘集中收集,外售综合利用。废制冷剂交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利用和处置。 |
| 无变动情况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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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布袋除尘器+二级活性炭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 布袋除尘器+二级活性炭 | 拆解车间布袋除尘器+二级活性炭前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为444mg/m3,最大排放浓度1.168kg/h;非甲烷总烃最大排放浓度为2.68mg/m3,最大排放浓度0.007kg/h;危废库废气二级活性炭前非甲烷总烃最大排放浓度为3.12mg/m3,最大排放浓度0.0057kg/h;拆解车间、危废库废气布袋除尘器+二级活性炭后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为3.7mg/m3,最大排放浓度0.017kg/h;非甲烷总烃最大排放浓度为0.18mg/m3,最大排放浓度0.0009kg/h;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
| 1 | 隔声、减震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限值要求 | 隔声、减震 | 该工程验收监测期间,厂界噪声昼间监测值在52~55dB(A)之间,夜间监测值在44~46dB(A)之间,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限值要求 |
| 1 | 地下水跟踪监测井 | 地下水跟踪监测井 |
| 1 | 本项目固体废弃物主要为拆解过程产生的一般工业固废、危险废物及生活垃圾。其中一般工业固废包括废皮革、废轮胎、废塑料、废玻璃、废密封胶条、非金属(含车皮、散热器、悬架、轴承、发动机及电器元件)、废制冷剂等;危险废物包括废油箱、废柴油、废机油、废防冻液、废电路板、废铅酸蓄电池、废液压油管、废抹布及手套、废活性炭及废油泥(初期雨水隔油处理过程)等。 布袋收集的粉尘集中收集后由相应资质的单位利用和处置,废皮革、废轮胎、废塑料、废玻璃、废密封胶条、非金属(含车皮、散热器、悬架、轴承、发动机及电器元件)集中收集外售综合利用,废制冷剂由相应资质的单位利用和处置,废油箱、废柴油、废机油、废防冻液、废电路板、废铅酸蓄电池、废液压油管、废抹布及手套、废活性炭及废油泥(初期雨水隔油处理过程)集中收集于危险废物贮存库后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 本项目固体废弃物主要为拆解过程产生的一般工业固废、危险废物及生活垃圾。其中一般工业固废包括废皮革、废轮胎、废塑料、废玻璃、废密封胶条、非金属(含车皮、散热器、悬架、轴承、发动机及电器元件)、废制冷剂等;危险废物包括废油箱、废柴油、废机油、废防冻液、废电路板、废铅酸蓄电池、废液压油管、废抹布及手套、废活性炭及废油泥(初期雨水隔油处理过程)等。 布袋收集的粉尘集中收集后由相应资质的单位利用和处置,废皮革、废轮胎、废塑料、废玻璃、废密封胶条、非金属(含车皮、散热器、悬架、轴承、发动机及电器元件)集中收集外售综合利用,废制冷剂由相应资质的单位利用和处置,废油箱、废柴油、废机油、废防冻液、废电路板、废铅酸蓄电池、废液压油管、废抹布及手套、废活性炭及废油泥(初期雨水隔油处理过程)集中收集于危险废物贮存库后定期委托****处置。 |
| ****处理厂位于**县**镇庆新路西恒洁米业南侧,****处理厂于2019年进行提标改造,并于2019年10月15****环境局批复,批准文号为:绥环函[2019]286号,批准建设内容为将现有CASS生化池改造为EBIS反应池,处理污水4.0万m3/d污水深度处理间(包括机械混合池、机械絮凝池及**度沉淀池),污水出水提升至《****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的一级A标准,目前运行稳定;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处理厂位于**县**镇庆新路西恒洁米业南侧,****处理厂于2019年进行提标改造,并于2019年10月15****环境局批复,批准文号为:绥环函[2019]286号,批准建设内容为将现有CASS生化池改造为EBIS反应池,处理污水4.0万m3/d污水深度处理间(包括机械混合池、机械絮凝池及**度沉淀池),污水出水提升至《****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的一级A标准,目前运行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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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环保搬迁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环保搬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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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区域削减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区域削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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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生态修复、补偿或管理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生态修复、补偿或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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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功能置换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功能置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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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利旧现有厂房建设全封闭拆解车间,内设一条报废农用机拆解线;厂区配套建设待拆解区1#、待拆解区2#、库房、危险废物贮存库等环保、储运及公辅工程。项目建成后,年拆解报废农用机具(报废收割机、报废拖拉机、水稻插秧机等)1000台。本项目不涉及燃液化气罐车辆及特种汽车(油罐车、消防车、危险品运输车)等车辆的拆解,建设内容只设拆解过程,不设置破碎过程,也无零件清洗及精细拆解、翻新等步骤。本项目要按照“雨污分流”的原则处理废水。生活污水排入厂区防渗旱厕,定期清掏。初期雨水集中收集排入初期雨水收集池,经油水分离器处理后,污染物浓度应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处理厂处进水水质要求,由罐车****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废水拉运前需提供水质监测报告,并向当地生态环境执法部门申请报备,配合拉运期间的监管工作。严格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地下水及土壤污染防治措施。危险废物贮存库、初期雨水收集池、拆解车间等要做好防渗处理,加强各类设施的日常巡查,避免污染地下水和土壤。本项目冬季采用电取暖,不得**供热锅炉及烟囱。 本项目全封闭拆解车间内的拆解工序、预处理工序上方分别设置集气罩,拆解工序产生的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由布袋除尘器处理;拆解预处理工序产生的非甲烷总烃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由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处理后的废气一并通过车间15m高排气筒排放。确保颗粒物、挥发性有机物(以非甲烷总烃计)等污染物排放浓度及速率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污染物排放限值。危废贮存库产生的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由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处理后的废气通过危废贮存库15m高排气筒排放。确保非甲烷总烃等污染物排放浓度及速率要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污染物排放限值。拆解车间、危险废物贮存库等要采取全封闭形式,尽量减少粉尘和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废油液抽取及贮存时,尽量做到密闭,减少逸散;加强设备检修及维护,杜绝生产过程中的跑冒滴漏现象发生。确保无组织排放粉尘排放浓度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非甲烷总烃要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监控浓度限值要求(周界外浓度最高点4.0mg/m3);非甲烷总烃厂房外1h平均浓度值要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10mg/m3限值要求,任意一次浓度值要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30mg/m3限值。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减振、隔声、消声等措施,确保厂界四周噪声排放要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要求建设危废贮存库并设立相应警示标志。本项目产生的废防冻液、废油液、废铅酸蓄电池、废油箱、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要使用专用容器,分类暂存在危废贮存库内,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危险废物的转移要严格执行国家《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本项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市政环卫部门处置,废皮革、废玻璃等外售综合利用;废发动机、散热器、悬架、轴承、车身等外售综合利用。废布袋由厂家回收处理;布袋除尘收尘集中收集,外售综合利用。废制冷剂交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利用和处置。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建设全封闭拆解车间,内设一条报废农用机拆解线厂区配套建设待拆解区1#、待拆解区2#、库房、危险废物贮存库等环保、储运及公辅工程。本项目,年拆解报废农用机具(报废收割机、报废拖拉机、水稻插秧机等)1000台。本项目不涉及燃液化气罐车辆及特种汽车(油罐车、消防车、危险品运输车)等车辆的拆解,建设内容只设拆解过程,不设置破碎过程,也无零件清洗及精细拆解、翻新等步骤。本项目按照“雨污分流”的原则处理废水。生活污水排入厂区防渗旱厕,定期清掏。初期雨水集中收集排入初期雨水收集池,经油水分离器处理后,污染物浓度应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处理厂处进水水质要求,由罐车****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废水拉运前需提供水质监测报告,并向当地生态环境执法部门申请报备,配合拉运期间的监管工作。已严格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地下水及土壤污染防治措施。危险废物贮存库、初期雨水收集池、拆解车间等已做好防渗处理,加强各类设施的日常巡查,避免污染地下水和土壤。本项目冬季采用电取暖,未**供热锅炉及烟囱。 本项目全封闭拆解车间内的拆解工序、预处理工序上方分别设置集气罩,拆解工序产生的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由布袋除尘器处理;拆解预处理工序产生的非甲烷总烃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由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处理后的废气一并通过车间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确保颗粒物、挥发性有机物(以非甲烷总烃计)等污染物排放浓度及速率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污染物排放限值。危废贮存库产生的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由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处理后的废气通过危废贮存库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确保非甲烷总烃等污染物排放浓度及速率要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污染物排放限值。拆解车间、危险废物贮存库等采取全封闭形式,减少粉尘和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废油液抽取及贮存时,尽量做到密闭,减少逸散;加强设备检修及维护,杜绝生产过程中的跑冒滴漏现象发生。无组织排放粉尘排放浓度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非甲烷总烃要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监控浓度限值要求(周界外浓度最高点4.0mg/m3);非甲烷总烃厂房外1h平均浓度值要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10mg/m3限值要求,任意一次浓度值要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30mg/m3限值。已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减振、隔声、消声等措施,确保厂界四周噪声排放要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已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要求建设危废贮存库并设立相应警示标志。本项目产生的废防冻液、废油液、废铅酸蓄电池、废油箱、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要使用专用容器,分类暂存在危废贮存库内,定期交由****处理。危险废物的转移要严格执行国家《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本项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市政环卫部门处置,废皮革、废玻璃等外售综合利用;废发动机、散热器、悬架、轴承、车身等外售综合利用。废布袋由厂家回收处理;布袋除尘收尘集中收集,外售综合利用。废制冷剂交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利用和处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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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