休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026年度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询价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0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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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6年度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询价的公告

根据省市局要求,****现以询价方式对我县2026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工作任务进行外包(不含购样费),为做好第三方承检机构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凡具备检验检测资质并能承担我县的食品安全抽样检验任务的承检机构均可参与报价。

2、检测机构对本询价公告的具体任务、品种和项目表(见附件1、2)进行分别报价,即表示认可我局提出的要求,且不可撤回,否则,将被记入不诚信检测机构名单,在今后规定的时间内不得参与我局组织的任何检验检测采购活动。报价不包含购样费用。报价要客观真实,不得以低价恶意竞争影响检验结果的准确性。各单位应对所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抽检实施细则参照《**省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实施细则》(2025年版),任务期内各级市场监管部门提出2026年有关要求后按照2026年有关要求执行。

3、报价时各单位要以正式文件加盖公章并密封后于2026年1月31日前报送或者邮寄至****,逾期不再受理。

4、为保证抽样检验工作质量,县局成立****小组,采取综合评分法,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承检机构。原则上,1包、2包承检机构不得为同一家检验机构。

5、检测机构到企业开展检测工作任务每次不得少于2人,抽检人员必须有抽检资质或检测机构介绍信,在我局执法人员陪同或者持有我局《食品安全抽样检验任务委托书》下完成。抽检过程必须严格按照监督抽检工作程序,履行法定手续。如发现有违法违规行为,立即停止抽检任务,取消该机构以后参与检测的资格。

6、检测机构中标后,按照我局抽检任务安排,完成抽检任务,节令性食品检测结果必须节前报送我局,且及时按照指定要求准确上传数据到指定平台。

7、检测机构抽检任务完成后,应在20个工作日内出具检验报告,提供准确检测结果,检测报告中如有遗漏检测项目、改变检测项目、严重错误项目等情况,今后该机构在规定的时间内不得参与我局组织的任何检测采购活动。

8、询价响应文件中报价表要经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如为授权代表签字,请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并提交法定代表人和其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否则按无效处理。标书代写

9、检验机构中标后,及时与我局签订承检合同,按照我局抽检计划任务安排及要求开展抽检工作。

收件人及联系方式:****食品股;谢灶平、吴潇澈,电话:0559-****150;单位地址:安****书院路5号

附件1:2026年**县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项目表(1包)

附件2:2026年**县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项目表(2包)

附件3:2026年度**县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询价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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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月19日

附件1:2026年**县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项目表(1包).doc附件2:2026年**县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项目表(2包).doc附件3:2026年**县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询价方案.doc
附件(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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