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决策事项责任单位
1、决策事项责任单位
本项目评估责任单位****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评估实施单位为旭盛****公司。
2、决策事项基本内容
项目名称:****基地项目
建设单位:****
项目性质:**
建设地点:南****经济开发区环抱式港池**区,黄海大道东西两侧。
建设内容:项目规划总用地1485亩,总建筑面积377380.52平方米。用地分为东西两个地块,主要建设模块组装车间、甲板片预制车间、智能化下料及管路预制车间、模块露天总装配区、涂装车间等生产车间及配套设施,建设FPSO上部模块和新能源化工等模块生产线、打造FPSO****基地,产品涵盖海洋工程装备模块、新能源模块、石油化工装备模块、FPSO上部模块等。项目建成后,形成年可建造55座模块的生产能力。
项目建设工期:建设周期计划为36个月。以2025年二季度开始测算(包含前期编制、审批、施工设计等),预计2028年一季度总体项目完工。
投资估算及资金筹措:项目总投资60亿元,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
二、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是否了解本项目基本内容。
2、本项目建设施工期、运营期对周边带来环境、交通、安全影响。
3、周边群众对该项目的实施态度。
4、周边群众对该项目的意见和建议。
三、公众意见反馈方式
****基地项目决策事项****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委托****公司开展稳评工作,根据《**市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意见细则(试行)》(通办〔2020〕82号)、《**市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意见细则(试行)》(启办〔2020〕84号)、《**市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规定》(启委政法〔2022〕13号)等文件相关规定,现进行公示征求利益相关者的建议和意见,如有意见请以以下人员联系。
1、评估责任单位:****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夏先生 联系电话:0513-****9188
2、评估实施单位:旭盛****公司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139****6032
四、信息发布有效期限
自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
公示时间:2026年1月19日-2026年1月27日
****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6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