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3********237003N/202601-00007 | 组配分类: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
| ****分局 | 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环境保护,批复 |
| 暂无 | 发文日期:2026-01-19 16:37 |
| 邱环审函[2026]2号 | 关键词:|
| 关于国华锅炉升级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有效性:有效 |
**县****公司:
报来《国华锅炉升级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位于**县长集镇工业集中区**县****公司厂区内。拟购置1台4t/h天然气锅炉,替换3台电导热油锅炉,企业生产工艺、产品规模和产污节点等不变。项目总投资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18万元。
2025年12月16日,****发改委对项目进行备案(项目代码:****)。根据《报告表》所列内容、结论和专家评审意见,我局原则同意你单位按照《报告表》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环境保护措施等进行建设。
二、项目在设计、建设和运营管理中应认真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并着重做好以下工作:
(一)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水污染防治措施。软化废水和锅炉排污水经“混凝沉淀+过滤”处理后回用于厂区洒水抑尘,回用水执行《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 18920-2020),不外排。
(二)规范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天然气蒸汽锅炉燃烧烟气经低氮燃烧后由1根1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二氧化硫、颗粒物、烟气黑度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表3限值,氮氧化物排放执行《**省大气办关于印发2020年**省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中限值要求。主要废气污染物排放不得突破总量控制指标。
(三)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优化锅炉布局,并采取减振、隔声、降噪等措施,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区标准要求。
(四)加强固体废物环境管理。废润滑油、废油桶等危险废物依托厂区现有危废贮存库暂存,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外运处置,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相关要求;废离子交换树脂由厂家更换后直接回收。
(五)落实环境风险防控措施,加强环境安全管理,规范安装可燃气体泄漏探测和保护装置,锅炉用房内禁止堆放易燃物品和杂物,确保环境安全。
三、规范设置环保机构,配备专职环保人员,加强污染处理设施的日常环境管理,确保各项环境保护措施设施落实到位、正常运行,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四、项目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规范落实环保设施安全“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应按照规定完成排污许可、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并公开相关信息。
五、建设项目的规模、地点、建设内容或者污染防治措施发生重大变动时,应当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六、按照管行业必须管环保及属地管理原则,****工信局、******人民政府加强对该项目运营期间的监督管理。**县****执法大队、****监测站分别负责该项目的日常环境监管和监督性监测工作。
你单位应在收到本批复5个工作日内,将批准后的环境影响报告表及批复文件复印件分送上述部门,按规定接受监督检查。
2026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