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单位智能控制和监测可视化及无人机巡检系统项目监理服务

发布时间: 2026年0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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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类型:竞争性谈判 发布时间: 2026-01-19 16:55:23 截止时间:2026-01-28标书代写

统一信息编码:HLJDGG202****9001

项目编号:****
预算经费:19.49万元

专业领域:制导与控制技术,电子元器件,计算机与软件,体系建模仿真与评估,电子信息,网络通信,先进材料与制造,可靠性/测试性/维修性,其他

本项目采购人为****,现委托****,对本项目组织竞争性谈判采购。

1.1 采购内容

1.1.1 项目名称:****智能控制和监测可视化及无人机巡检系统项目监理服务

1.1.2 项目编号:****

1.1.3 竞争方式:公开竞争性谈判

1.1.4 项目概要情况:

包号

采购内容

最高限价

(总价)

(人民币万元)

完成时限

01

****智能控制和监测可视化及无人机巡检系统项目监理服务

19.49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后30日

说明:

1.★谈判的各轮次报价均不得超过最高限价,若超过最高限价,其响应无效。

2.★本次竞争性谈判项目响应、谈判、评审均以包为单位,供应商须对所响应包内所有采购内容和数量进行响应,否则其响应无效。

3.实际采购数量以立项批复、年度装备建设计划、装备建设方案等为准,供应商风险自担。

1.2 ★供应商资格能力条件要求

1.2.1 基本要求

1.2.1.1 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1.2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2.1.3 联合体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1.2.1.4 代理商要求: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响应;

1.2.1.5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次竞争性谈判;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竞争性谈判项目响应;

1.2.1.6 未从本项目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领取竞争性谈判文件的,不得参与本次竞争性谈判;

1.2.1.7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装备竞争性采购:

(1)被宣告破产的;

(2)尚欠缴应纳税款或者社会保险费的;

(3)参加装备竞争性采购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存在重大违法记录的;

(4)被依法限制或者禁止参加军队装备采购活动的(根据军委装备发展部发布的失信名单判定限制或者禁止范围);

(5)有证据证明供应商在参加装备竞争性采购前3年内,发生过装备采购合同违约行为,对拟采购装备项目合同履约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

(6)法规制度规定不得参加军队装备采购活动的其他情形。

1.2.2 项目实施要求

1.2.2.1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国标或国军标)现行有效。已办理“两证合一”的,可提供装备承制单位资格证书正本及副本;

1.2.2.2 能力条件要求

1)须为非外资控股的单位,法定代表人(含实际控制人)为中华人民**国国籍(不含港澳台)且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2)具有承担任务必要的专业技术人员、设备设施、技术文件和行政许可;

3)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参加采购活动期间,****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在“信用中国(www.****.cn)”上不存在严重失信记录;

1.2.3 投标人需至少具备保密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涉密信息系统集成(种类:监理)资质乙级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通信工程监理甲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项目负责人需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通信工程专业)或信息系统集成监理工程师资格。

说明:1.供应商资格能力条件要求中所述“前3年内”是指从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起算的前3年。如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是2025年1月1日,前3年是指2022年1月1日至2025年1月1日;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与谈判之日不为同一日的,资格能力条件要求中对“前3年内”所作相关要求**至谈判之日;供应商成立时间不足3年的,自成立之日起算。标书代写

2.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指200万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等行政处罚。

1.3 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开展资格审查。

1.4 领取文件时间和地点

1.4.1 领取时间

2026年1月20日起到2026年1月26日止,每日上午9时0分至12时0分,下午14时0分至17时30分(公休日及节假日除外)。

1.4.2 领取地点

**省**市。

1.4.3 竞争性谈判文件售价

人民币0元/包(售后不退)。

1.4.4 领取要求

所有符合条件并愿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请携带“领取招标文件需提供的证明材料”中所列文件,现场办理领取招标文件事宜。

领取招标文件时的审核,仅作为领取文件的依据,投标人资格是否****委员会判**论为准。

本项目招标文件单独发放。投标人应携带公告要求的领取证明材料及领取人授权委托书至招标人处领取本项目招标文件(联系人:屠先生,联系电话:155****9612)。

1.5 领取竞争性谈判文件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1.5.1 ****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同等效力证明文件;

1.5.2 授权委托书(含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1.5.3 保密协议;

1.5.4 提供声明函,不存在下列情形:①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情形;②被宣告破产的;③尚欠缴应纳税款或者社会保险费的;④参加装备竞争性采购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存在重大违法记录的;⑤被依法限制或者禁止参加军队装备采购活动的(根据军委装备发展部发布的失信名单判定限制或者禁止范围);⑥在参加装备竞争性采购前3年内,发生过装备采购合同违约行为,对拟采购装备项目合同履约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⑦法规制度规定不得参加军队装备采购活动的其他情形;

1.5.5 保密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涉密信息系统集成(种类:监理)资质乙级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通信工程监理甲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1.5.6 项目负责人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通信工程专业)或信息系统集成监理师证书。

说明:证明材料中授权委托书、保密协议及声明函须提供原件,其中授权委托书应携带2份,证书及截图可为复印件或打印件。上述材料均须加盖公章。

1.6 响应截止时间和地点标书代写

1.6.1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2026年2月4日9时30分(如有变更,另行通知),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1.6.2 响应文件提交及谈判地点标书代写

**省**市晋阳街170号汇镪磁材大厦11层会议室(如有变更,另行通知)。指定专人送达现场,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1.6.3 参测品递交要求

1.7 其他注意事项

本项目公告发布平台为“全军武器装备采购信息网(www.****.cn)”。

1.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联 系 人:屠先生

联系电话:155****9612

招标代理机构:****

单位地址:**省**市晋阳街170号汇镪磁材大厦11层

联 系 人:张国钊、王晶

联系电话:158****5344

电子信箱:****@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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