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中节能峰和环境有限公司德安0.5MW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审批
江西-九江-德安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1月19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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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

填表日期:2026-01-19

项目名称 **中****公司**0.5MW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建设地点 **省**市**县**大道129号 建筑面积
(平方米)
4500
建设单位 **中****公司 法定代表人 孙兴林
联系人 吁龙琪 联系电话 178****3127
项目投资(万元) 270 环保投资(万元) 5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2027-01-09
建设性质 **
备案依据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90 陆上风力发电;太阳能发电(不含居民家用光伏发电);其他电力生产(不含海上的潮汐能、波浪能、温差能等发电)项中其他光伏发电。
建设内容及规模 本项目建设地点****处理厂,****水厂道路、地面、屋顶等空间建 设光伏板,****处理厂供电,总装机容量为 595.2kWp,拟安装 960 块 标准功率为 620Wp 的单晶硅光伏组件。
主要环境影响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废气 其他措施:
施工场地定期洒水抑尘
固废 环保措施:
施工期: 建筑垃圾、包装废物等分类收集、定点堆放。可回收物(金属、纸箱、塑料)交由物资回收单位;不可利用建筑垃圾清运至指定消纳场;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运营期: 废弃的电气元件均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回收或安全处置。
噪声 有环保措施:
施工期: 选用低噪声施工设备和工艺;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禁止在夜间(22:00-次日6:00)及午间(12:00-14:00)进行高噪声作业;加强设备维护,确保处于低噪运行状态。运营期: 逆变器、变压器等设备均置于室内或专用箱体内,设备选型符合国家噪声标准,对厂界外声环境影响极小。
生态影响 有环保措施:
采用低反射率光伏组件,经分析对周边敏感目标影响极小。
承诺:**中****公司 孙兴林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中****公司, 孙兴林 承担全部责任。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202********0000050。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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